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生产建设上来》。社论强调,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一个伟大的战略转变。全体干部、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要动员起来,跟上客观形势的发展。社论指出,为了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就要大力采用先进技术,不管哪个国家的好经验,我们都要把它学过来;要从小生产式的甚至封建衙门式的落后管理方法,转到符合现代化大生产要求的科学管理轨道上来;要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工人、技术员、干部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使劳动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个人和集体的劳动成果。
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世界上普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我们寄希望于1700万台湾人民,也寄希望于台湾当局。统一祖国,人人有责。希望台湾当局以民族利益为重,对实现祖国统一的事业作出宝贵贡献。我们认为,首先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的商谈,结束台湾海峡目前仍然存在着的双方的军事对峙状态;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台湾和祖国大陆之间应当发展贸易,进行经济交流。当天下午,全国政协就此举行座谈会。邓小平在会上发表讲话。
同日,国防部长徐向前发表声明,宣布从即日起停止对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的炮击。至此,自1958年开始的人民解放军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宣告结束。
同日,中美两国正式建交。建交当日,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
1月1日、8日、14日、20日、21日,《人民日报》先后报道四川省广汉县、贵州省开阳县、云南省元谋县、安徽省和广东省普遍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这些地区的基本做法是,把生产队划分为若干作业组,给作业组规定劳力、地段、产量、工分、成本等,超产给予奖励,即“五定一奖”。这种做法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人民日报》作了报道后,全国其他地区也陆续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1月11日,中共中央将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印发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决定》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首要出发点,制定了包括建立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发展农业的25条政策措施,强调要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保证农民的民主权利,保护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动力、资金、产品和物资。由于认识的局限,当时仍然规定不许包产到户。
同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宣布:除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 1月17日,邓小平同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等工商界领导人谈话,听取他们对搞好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要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摘掉资本家的帽子,发挥原工商业者的作用。邓小平说,我们现在搞建设,门路要多一点,可以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华侨、华裔也可以回来办工厂。总之,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他还对荣毅仁创办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给予支持。
1月18日至2月1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召开理论工作务虚会前一阶段的会议。胡耀邦在会议开始时指出,这次会议的目的是总结理论宣传战线的基本经验教训,着重讨论工作重点转移后的理论工作,继续扫清前进道路上的思想障碍,研究和解决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这一阶段的会议在春节期间休息5天,开到2月15日休会。会议对“两个凡是”的错误主张和思想僵化现象进行了尖锐批评,对多年来被歪曲了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如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一些提法、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1月29日至2月5日,邓小平副总理应邀对美国进行正式访问。这是建国以来中国领导人第一次访问美国。1月30日,邓小平在华盛顿发表讲话说,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归回祖国的问题,那是中国的内政。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归回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国际形势进行讨论,签署了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和文化协定以及两国在教育、农业、空间方面合作的谅解换文,在高能物理方面合作的协议,建立领事关系的协议等。
2月3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1962年、1964年对李维汉同志的批判是错误的,在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包括李维汉本人,都不存在执行一条所谓“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情况,凡是因这个问题而受牵连的同志,应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2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鉴于该省肥西县山南公社已经出现包产到户,召开常委会专门讨论包产到户问题。省委第一书记万里说:过去批判过的东西,有的可能是正确的,有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政策,也毫无例外地需要接受实践检验,我主张在山南公社进行包产到户试验。万里的意见得到省委的同意。此前,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前夕,该省风阳县小岗生产队农民也自发地悄悄采取了包干到户的做法。
2月8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农村牧区若干政策问题的决定》。《决定》共10条:(一)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二)减轻农民负担,严禁“一平二调”;(三)认真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全面建立生产责任制,实行联产计酬;(四)正确执行粮食政策;(五)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六)开放农村牧区集市贸易;(七)严禁开荒,保护牧场;(八)积极发展社队企业;(九)努力办好国营农牧场;(十)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2月10日,《内蒙古日报》将《决定》全文发表,公告全区,并配发了《狠批极左路线,坚决贯彻十项政策》的社论。截至1980年底,全区3673个牧业生产队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占牧区生产队总数的96.7%。
2月12日,中共四川省委在总结宁江机床厂、重庆钢铁公司等六家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关于扩大企业权利,加快生产建设步伐的试点意见》(简称“14条”)。1978年10月,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选择了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宁江机床厂、重庆钢铁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四川化工厂、新都县氮肥厂、南充丝绸厂等六家企业做试点,逐户核定利润指标,规定当年增产增收目标,允许在年终完成计划以后提留少量利润,作为企业的基金,并允许给职工发放少额奖金。“14条”提出,要使企业拥有利润提留权,扩大再生产权,联合经营权,外汇分成权,灵活使用奖金权。文件要求把企业的责权利结合起来,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结合起来,并且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在100家企业中进行扩权试点。到1979年底,84个试点工业企业比1978年总产值增长14.7%,利润增长33%,上缴利润增长24.2%。
3月1日,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议,国务院决定从3月份起,提高粮、棉、油、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其中粮食统购价格从夏粮上市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18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8%。这个措施使农民的收入得到大幅度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交售农副产品的积极性。
3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农业劳动报酬联系产量计算的调查》一文,介绍了安徽滁县和淮北地区一些社队实行的“定产到组、责任到人”的做法及显著成效。这一做法实际是包产到户。
3月8日陈云写出题为《计划与市场问题》的讲话提纲,指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必须有两个部分:1、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的部分),这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2、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让它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性调节的部分),这一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问题的关键是要有意识地认识到这两部分经济同时并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弄清这两部分经济在不同部门应占有不同的比例。忽视了市场调节部分的一个后果是忽视价值规律。他还提出:我国社会经济的主要特点是农村人口占80%,而且人口多,耕地少。
3月9日,新华社报道:中共四川省委领导同成都地区部分理论工作者座谈,就当前经济领域内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探讨;与会者在讨论中提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这两个概念不是绝对对立的,是可以结合的;在计划经济指导下,有一定范围的市场经济作补充,很有必要。
同日,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发出《关于为所谓“三和一少”、“三降一灭”问题平反的通报》,指出:康生、“四人帮”等人强加于中联部和整个外事战线的所谓“三和一少”、“三降一灭”修正主义路线的罪名,应予平反;强加于王稼祥等同志身上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应该推倒。
同日,新华社报道:最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布:对内蒙古各族人民危害深重的“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内蒙古二月逆流”和“新内人党”三大冤案经党中央批准予以彻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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