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中央决定“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

2009年06月13日 16:10   来源:人民网   

    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从1951年3月1日起,重点试行。工人群众从来最感痛苦的生、老、病、死、伤、残等困难,得到初步的解决。 


    7月下旬,根治淮河第一期工作胜利完成。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对淮河水患的根治。第一期治淮工程完成后,结束了淮河流域“大雨大灾,小雨小灾”的历史,一般可达到“大雨小灾,小雨免灾”的目的。

    9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关于12月发给各级党委试行。决议指出,土改后农民中存在发展个体经济和实行互助合作的两种积极性,党一方面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在农民中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的条件而稳步前进的方针,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运动,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 

    10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和决定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的方针。23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加强抗美援朝的工作,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这是中国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务。从此,增产节约运动在全国各条战线蓬勃展开,涌现出一大批革新能手、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推动了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1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除厂矿、交通等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此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要求各地用足够的力量,发动与依靠工人群众,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清理残存在各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并对旧制度进行民主改革。1952年企业的民主改革基本完成后,工作的重点又转到进行生产改革。 

    12月1日,由于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作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这一中心任务的重大措施,要求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检查贪污浪费现象。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开始。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