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根据刘少奇、邓小平的请示信,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工业交通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的通知》,要求这些企业单位要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条件下,结合四清运动,分期分批开展“文化大革命”。通知指出:“应注意到工矿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必须保证完成国家任务的特点”,“工交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包括设计、施工单位)的文化大革命,要和四清运动结合起来,按照《23条》的规定,按照各地原来确定的部署,分期分批地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工交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补充通知》,再次强调指出:“这次文化大革命的重点是文教部门和党政机关”。“在县以下单位、基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科研单位,应把文化大革命和四清运动结合起来,分期分批进行。”
8月1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一中全会在北京举行。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开,是“文化大革命”全面发动的标志。这两个会议相继通过的《五·一六通知》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以及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使毛泽东的“左”倾错误的个人领导实际上取代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这些错误决定,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所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的灾难。
11月16日,党中央指示由谷牧、余秋里主持召开五部(冶金、水电、铁道、化工、机械)、七市(京、沪、津、沈、哈、汉、穗)及各大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业交通座谈会,讨论工交企业“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参加座谈会的同志在发言中,对工交战线17年的成绩作了充分肯定;主张分期分批搞“文化大革命”,反对全面铺开;不赞成在工人中建立联合造反组织和在工交企业间开展串连;要求正确处理好革命和生产的关系。12月4日至6日,林彪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听取工交座谈会情况汇报并讨论通过《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10条规定》(简称《工业10条》)。林彪在会上说:“这次工交会议开了20多天,会议开得不好,是错误的,思想很不对头。”他说:“刘、邓不仅是50天的问题,而是10年、20年的问题。工交战线受刘、邓的影响很大。”他还说:这次“文化大革命”是“对全党的批判运动,批判干部的运动。”会议最后一天,中央文革王力等对陶铸发动突然袭击,指责陶铸坚持抓生产是用生产压革命。会议一致通过经中央文革修改定稿的《工业10条》。
12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10条规定》(草案)。其中规定:“8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除了每周一次讨论生产问题外,都由群众自己商量安排,进行文化大革命。”“工人群众在文化革命中有建立革命组织的权利。”工人群众和工人群众组织之间,“可以在业余时间,在本市革命串连,交流文化革命经验。”“学生可以有计划地到厂矿,在工人业余时间进行革命串连……工人也可以派代表到本市学校进行革命串连。”这个文件的下达,使“文化大革命”正式扩及全国工交财贸各部门的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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