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沈德咏为最高法院副院长

2008年04月24日 15: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二00七年一月三十日,时任中纪委常委、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德咏,来到杨浦区代表团与代表们一起共同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并认真听取代表们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中新社发汤彦俊摄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十四日通过表决,免去曹建明、姜兴长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沈德咏为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沈德咏二00六年十二月后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