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
肖扬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曹建明当选为会长

肖扬发表重要讲话。记者 曹颖逊 摄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07年年会会场。记者 曹颖逊 摄
11月25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07年年会在京隆重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接见了会议代表并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大会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和理事会领导机构。曹建明当选为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曹建明发表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司法部常务副部长陈训秋、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等出席会议。
来自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领域的151位同志当选为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其中有80位当选为常务理事。理事中有从事立法、司法、执法、司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律师业务的法律工作者,也有学术造诣精深的专家学者。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总数的近70%,50岁以下的占60%。
肖扬在讲话中强调,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做好审判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地位,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曹建明指出,成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繁荣我国审判理论研究,推动审判理论发展和创新的重大举措。
审判理论研究会的成立,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深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同时得到了国家立法机关、国务院法制部门、中央政法机关、全国法学教育和研究部门、有关社会团体以及全国法院系统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 作者:记者 陈永辉
肖扬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上强调
大力加强审判理论研究 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
图为肖扬院长亲切接见出席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的代表。记者 曹颖逊 摄
11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肖扬强调,加强审判理论研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需要,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全局的需要,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需要,是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肖扬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以来辛勤耕耘在审判理论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广大法官,对关心、支持审判理论研究和法院工作的法律界人士,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肖扬指出,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努力推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的一批理论成果,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要通过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及时应对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司法问题,着力帮助民生问题的改善,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我国国情,深入开展审判理论研究。要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工作各项职能之间的内在联系,努力探究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大胆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
肖扬指出,做好审判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地位,始终围绕大局,服务人民,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始终从审判工作实践中提炼课题,用理论研究成果推进实际工作,不断提高理论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始终处理好继承与创新、批判与借鉴、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确保审判理论研究工作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肖扬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判理论研究工作要深入研究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审判工作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审判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审判工作服务民生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审判工作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司法公正实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司法活动高效运行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司法权威维护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审判权监督制约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司法工作保障机制的问题;要深入研究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问题。
肖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为审判理论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与保障。要把审判理论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树立带头开展理论研究,帮助解决审判理论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大力倡导理论学习之风。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法院的要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理论学习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强审判理论研究队伍建设。繁荣和发展审判理论研究,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理论研究队伍。要高度重视专家型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审判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要建立健全审判理论研究工作运行机制。做好审判理论课题的选题规划和管理工作,建立审判理论研究成果的评审和激励机制,奖励优秀理论研究成果,鼓励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到审判理论研究工作中来。不断加大研究投入,促进审判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发展;要十分注重审判理论研究成果的及时转化,以确保审判理论研究成果始终服务于审判实践的需要,确保审判理论研究的生机与活力。记者 陈永辉
曹建明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上指出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的方针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学科体系
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曹建明在研究会成立大会上指出,成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繁荣我国审判理论研究,推动审判理论发展和创新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学科体系。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的方针,认真研究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各项重大任务。
曹建明指出,深化审判制度改革,优化审判职权及其与其他司法职权的配置,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制度,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重要方面。大力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则是完成上述各项重大使命,保证审判权正确行使和服务审判实践的基础性工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现阶段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重要性,有效整合各方面的研究力量,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成果和经验,不断深化审判理论研究,把我国的审判理论研究推向新阶段,提高到新水平。
曹建明指出,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学科体系。要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体目标,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动审判工作发展和审判制度完善、遵循审判工作规律为原则要求,打破部门和学科局限,全力做好审判理论的开拓研究与学术创新工作,深入探索审判理论研究的特定对象、涉及范围和各类基本范畴,正确处理审判理论研究与法学相关学科研究的关系,科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研究的科学体系,以审判理论研究丰富、繁荣法学理论研究,以法学理论研究指导、深化审判理论研究,进而用科学的审判理论带动和促进审判制度的发展和创新,为丰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做出应有的贡献。
曹建明指出,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的方针,认真研究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各项重大任务。如何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仅是我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中心任务,更是我们审判理论研究的中心任务。
曹建明就审判理论研究会如何有效地开展各项研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全体理事的带头作用和纽带作用,团结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抓紧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工作;二是着力完善研究会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三是做好研究规划,有步骤地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四是加强与其他研究会的交流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记者 陈永辉
人民法院报评论员:繁荣审判理论研究的重大举措
由中国法学会批准、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筹建的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在京隆重成立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繁荣我国审判理论研究,推动审判理论和审判制度发展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大盛事,是我国蓬勃发展的法学研究队伍中增添的又一支生力军,是我国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互相学习、共同研究审判理论与司法实务问题的重要平台。我们对审判理论研究会的成立和成立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与良好的祝愿!
审判理论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20多个研究会中,具有鲜明的特点和独特的优势。它以司法领域中十分重要的审判领域为研究对象;以服务审判实践,指导审判工作,推进审判改革,创新审判理论为基本任务;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为坚强依托;以全国法院的广大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为主要研究队伍;以紧密团结积极组织法学理论界和其他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审判理论研究的人士共同研究为基本方式。我们深信,审判理论研究会的成立,必将对中国法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中国审判理论的学科建设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对我国司法事业的改革发展与司法水平的提高,发挥重要的促进与服务作用。
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向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特别是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尊重与保障人权,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等要求,正是审判理论研究需要重点关注研究的新课题和新任务,也为审判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和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当前,我国的司法事业快速发展,司法改革方兴未艾,各类纠纷层出不穷,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审判任务十分繁重,需要我们研究解决的问题非常多。我们期待,审判理论研究会的广大同仁,在中国法学会的直接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直接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全国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法学专家与法院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成果和经验,深入研究与我国司法事业发展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审判理论与实践问题,特别注重研究事关保证我国司法公正具体实现,司法活动高效运行,司法权威不断提高,司法权力有效监督制约,司法工作与司法职业切实保障等重大问题。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实现新突破,做出新成绩,不断推出更多的高质量、有影响、切实可行的研究成果,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名单
会长 曹建明
常务副会长 万鄂湘
副会长(以姓名笔画为序)公丕祥 王利明 王胜明 江必新 陈卫东 陈兴良 宋大涵 张 军 李少平 赵秉志 徐显明 奚晓明 景汉朝
秘书长 胡云腾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名单(共80人)
(以姓名笔画为序)
于雪峰(蒙古族) 万鄂湘 马彦生(回族) 公丕祥 王 晨 王运声 王利明 王胜明 王振清 田文昌 田成有 刘学文 刘成祥 刘贵祥 刘冀民 孙长永 孙华璞 江必新 陈卫东 陈兴良 陈华杰 陈国庆 陈桂明 邵文虹(女) 何 鸣 何利疆 宋大涵 宋建朝 怀效锋 应新龙 张 军 张 青(女) 张 弢 张卫平 张子连 张广兴 张恒山 杜万华 杜国兴 吴汉东 杨小军 杨克勤 李 林 李少平 李建青(女) 李晓峰 李琪林 李献敏 里 红(女,满族) 郑成良 郑国美 范春明 周玉华 金利民 赵大光 赵秉志 胡云腾 胡建淼 柯良栋 俞灵雨 宫 鸣 姜明安 高憬宏 郭 兵 徐显明 贾 宇 贾京平 奚晓明 顾功耘 索 达 黄 进 黄 河 崔 军(朝鲜族) 曹建明 谢德安 温 杰 景汉朝 童兆洪 甄树清 戴红兵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名单(共151人)
于雪峰(蒙古族) 万鄂湘 马 强 马彦生(回族) 尹德坤 公丕祥 孔祥俊 王 勇 王 晨 王 海 王运声 王利明 王胜明 王剑波 王海清 王言斌 王振清 左卫民 冯文生 卢 军 田 耘 田文昌 田成有 白山云(女) 乔生彪 许一鸣 刘 恒 刘学文 刘成祥 刘青峰 刘庆富 刘贵祥 刘冀民 任 寰 安锦荣(女) 孙海龙 孙晓明 孙长永 孙华璞 江必新 陈卫东 陈兴良 陈建平 陈华杰 陈国庆 陈明国 陈桂明 陈瑞华 邵文虹(女)何 鸣 何利疆 谷守先 汪海鹏 宋大涵 宋建朝 怀效锋 应新龙 张 军 张 青(女) 张 弢 张卫平 张子连 张广兴 张恒山 张根大 张勇健 张新宝 杜万华 杜国兴 吴汉东 肖金明 杨小军 杨玉兰(女) 杨克勤 杨 魏(女) 李 林 李少平 李 浩 李世成 李明发 李玉杰 李建青(女) 李令新 李剑非(回族) 李晓峰 李琪林 李献敏 里 红(女,满族)郑成良 郑国美 范春明 周 峰 周玉华 罗东川 罗重海 金利民 金奇男 赵大光 赵秉志 胡云腾 胡建淼 胡兴儒(土家族)柯良栋 俞灵雨 宫 鸣 骆金盛 姚建宗 姜明安 贺宝健 钟 婴 高憬宏 郭 兵 郭 锋 郭毅敏 倪寿明 徐友国 徐显明 徐焕新 贾 宇 贾京平 奚晓明 秦安祥 耿景仪(女)顾永忠 顾功耘 顾建荣 索 达(藏族) 阎五一 黄 进 黄 河 黄伟东 崔 军(朝鲜族)曹建明 章武生 龚稼立 曾华群 谢德安 游 伟 温 杰 韩德荣 景汉朝 斯 琴(女,蒙古族) 童兆洪 蒲硕棣 甄树清 褚红军 虞 黎(女)谭 兵 蔡绍刚 裴显鼎 戴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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