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一日)
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乡镇企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业投入,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富裕、文明、繁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增加社会有效供给、促进国家工业化、提高综合国力、巩固工农联盟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农业大国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成功之路。发展乡镇企业,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强国富民的一项重大战略抉择。
未来十五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乡镇企业肩负着新的历史重任。要按照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尊重农民的实践、创造和选择,总结经验,逐步规范,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支持和正确引导乡镇企业深化改革,明晰产权关系,确保乡镇企业资产特别是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完善经营机制,调动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要正确处理发展与提高的关系,既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又注重提高整体素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东部地区要突出提高,在提高中发展;中西部地区要继续快速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东部地区要积极发展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和外向型经济,推动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逐步把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以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步伐。积极实施东西合作战略。东中西部地区要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加强联合与合作,走出以东带西,以西促东,携手共进的发展道路,逐步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要不断完善以工补农建农带农政策,积极兴办以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为龙头的企业,实行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促进农业的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使农民和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使农产品增值增效,使农民增加收入。要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积极防治污染,切实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护耕地。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企业布局,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企业管理,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布局分散、经营粗放、管理不善、效益不高等问题。
党和国家对乡镇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党政领导要站在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乡镇企业的重大深远意义,坚定不移地促进乡镇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提高。要把乡镇企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繁荣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一个战略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乡镇企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经验,对一些重要问题及时作出决策,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要切实减轻乡镇企业负担,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乡镇企业的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其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对乡镇企业的发展给予更有力的支持,促进、引导、保护和规范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我国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未来十五年,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过程中,乡镇企业面临着新的形势,肩负着历史重任。最近,我们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研究了乡镇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提高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乡镇企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壮大起来的。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八四年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之后的十多年来,乡镇企业经济总量迅速增长,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不仅在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农业生产、转移富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素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且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坚实支柱。一九九五年乡镇企业的增加值占整个农村社会增加值的百分之五十六,在沿海地区和大城市郊区占三分之二以上。乡镇企业集体资产占整个农村集体资产的百分之七十七,有力地巩固和壮大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
实现农民小康生活的有力保证。一九九五年乡镇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四千三百八十多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部分的百分之五十来自乡镇企业。发展乡镇企业还是减轻农民负担和扶贫开发的一支重要力量和治本措施。凡是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地方,农民收入增长就快,负担就相对较轻,贫困人口就较少。
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一九九五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一亿二千八百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百分之二十八。“八五”期间,乡镇企业新安置劳动力三千五百万人,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同时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
促进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乡镇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农业投入,提供了大量农用生产资料,实行农产品加工增值,以工补农建农带农,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的发展。“八五”期间,乡镇企业用于补农建农和农村各项事业建设的资金达一千多亿元。
增加社会有效供给的有生力量。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城,目前乡镇企业的许多产品,特别是日用消费品,已占全国相当大的比重,如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占百分之十七,机械占百分之二十六,原煤占百分之四十,水泥占百分之四十,食品饮料占百分之四十三,服装占百分之八十,中小农具占百分之九十五,砖瓦占百分之九十五,为繁荣我国的城乡市场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推进国家工业化的重要一翼。一九九五年乡镇工业增加值一万零八百零四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百分之四十四。“八五”期间,全国工业增加值净增量的百分之五十来自乡镇企业。城乡工业相互依托,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开辟了中国特色工业化的新路子,加快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
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有效途径。一九九五年全国乡镇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五万七千二百九十九亿元;完成增加值一万四千五百九十五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以上;出口商品交货值五千三百九十五亿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四;上缴国家税金一千二百八十亿元,占全国税收的百分之二十五。“八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三十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提高了我国经济总体实力。
稳定社会的重要因素。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有了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的凝聚力。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阵地。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小城镇建设以及科学、文化、教育等项事业的发展,缩小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巩固了工农联盟,提高了农民素质,造就了一支宏大的产业大军,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乡镇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要素从市场中来,产品到市场中去,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灵活机制,包括:自主快速的决策机制,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能上能下的干部机制,酬效挂钩的分配机制,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自负盈亏的约束机制,自我积累的发展机制等。坚持企业不吃“大锅饭”,职工不捧“铁饭碗”,干部不坐“铁交椅”。这些都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一九九六年,全国乡镇企业继续保持好的势头,在改革中继续发展,在克服困难中稳步前进,主要经济指标适度增长,为“九五”起步开了个好头。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六万八千亿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八点七;完成增加值一万七千七百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一万三千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六点五和百分之十八点五;实现利润总额四千三百亿元,增长百分之十六点三;上缴国家税金一千五百亿元,增长百分之十七点二;新安置劳动力三百五十多万人,职工人数达一亿三千二百万人。对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事实证明,乡镇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兴起和壮大,不仅使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且为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农业大国,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加快国家工业化进程,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符合国情,顺应民意,合乎规律。
乡镇企业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在改革和发展中还有许多困难。从乡镇企业自身看,一是有些地方盲目上一般性工业项目,铺新摊子,搞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企业布局过于分散;二是一些企业产权不清,政企不分,机制弱化,集体资产流失;三是有些企业管理粗放,经营不善,负债率高,物耗能耗高,职业病危害和事故隐患严重,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不好;四是一些企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滥占耕地现象严重。从外部环境看,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乡镇企业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支持不够,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至今没有把发展乡镇企业摆上重要位置;不少地方乡镇企业不合理负担很重,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现象普遍存在;还有些地方和部门随意平调乡镇企业的资产,改变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有的地方随意撤并乡镇企业行政管理机构,特别是乡镇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建设困难较多,管理力量薄弱,队伍不稳定。另外,地区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东中西部的发展差距仍然很大。对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十五年乡镇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进程中,肩负着新的历史重任。在农村经济中,“九五”期间要保证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粮食生产达到一个新水平;保证农民收入有较快增加,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到二○一○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水平要再上一个新合阶。实现这些目标任务,需要乡镇企业继续以工补农建农带农,在农民增收中占有更大的份额,转移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国民经济中,要实现“九五”和二○一○年的奋斗目标,要求乡镇企业在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出口创汇、促进国家工业化、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做出新的贡献。因此,乡镇企业能否有一个新的更大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二步、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
乡镇企业不仅需要有一个新的更大的发展和提高,而且是完全可能的。十几年来,乡镇企业己经有了一定的实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了发展、提高的基础;我国农村有丰富的农产品、矿产品和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资源,为发展、提高提供了必要条件;亿万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创造性持续高涨,是发展、提高的强大内在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国有企业活力的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都为乡镇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乡镇企业在发展和提高中,既有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资源相对不足,人才严重紧缺,机制优势减弱,整体素质较低的情况下,更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增强贵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坚定不移地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和提高。
今后十五年,乡镇企业经济总量和整体水平要有一个较快的增长和较大的提高。“九五”期间,乡镇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可保持在百分之十五左右。到二○○○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力争达到三万亿元左右,工业增加值达到二万亿元左右,出口商品交货值达到一万亿元左右,新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三千万人,从业人员达到一亿六千万人。到二○一○年乡镇企业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责任编辑: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