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群众。结合实际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职工弘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创业,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要对职工进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教育,帮助职工树立竞争意识和改革意识。继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改进中加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把灌输引导与自我教育、言教与身教、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具有时代特征和企业特点的企业精神。
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加强政工队伍建设。要注意培养、选拔优秀的中、青年骨干充实政工队伍。专职政工人员的数量,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百分之一左右的比例掌握。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国有企业
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从党和国家的性质以及工人阶级历史地位和作用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有企业的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职工群众中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和巨大的创造力,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国有企业的优势和力量源泉。在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调动包括工人、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任何贬低和削弱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的言论和行为都是错误的。
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在实处,关键是要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四个方面狠下功夫。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关心困难企业的职工生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用有效的制度、措施来保证职工了解和参与企业的改革和经营管理,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监督。建立、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公司制企业职工代表要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职工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报告,及时讨论研究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他们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协调好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支持、帮助他们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八、改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与企业改革和发展任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和奖惩。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工作制度。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要提高党委抓大事的本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和载体,丰富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合理设置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工作者。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党务工作者的配备,应按照精干、高效、协调,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确定。大型企业党委,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立组织、宣传、办公室等工作部门。中小型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可以分设,也可以设一个机构,内部实行分工。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立纪委,并充分发挥其教育、保护、惩处、监督的职能作用。对党务工作者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他们的待遇和奖惩应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换岗交流,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党支部设置,选配好党支部书记,经常检查督促党支部有效地开展工作,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党支部。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扎扎实实地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做好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九、各级地方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级地方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不懈,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负起具体指导责任。各有关经济部门党组在抓好企业改革、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部署、检查工作时,要统筹兼顾,做到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负,使经济工作和党的建设相互促进。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党政有关部门和企业等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按照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建立健全党委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各级党委都要抓好企业党建工作,市委负有主要责任,其职责是:制定、部署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划、目标、措施;搞好调查研究,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的管理;督促、检查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重在督促检查,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软弱涣散、问题较多的企业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派得力干部深入企业帮助整顿、调整。对企业党组织和工作机构的设置、党务工作者的选配、党组织的领导关系等问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总结新鲜经验,运用典型示范,指导面上工作。
积极探索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企业党建工作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理论的研究。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有利时机,按照中央确定的原则大胆实践,逐步完善,使企业党建工作在转变中适应,在改进中加强,在继承中创新,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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