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

2007年06月22日 16:48   来源:新华网   
    (七)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消除贫困,既是各级党和政府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工商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大中城市、发达地区,都要各尽所能,为贫困地区献爱心、送温暖、做贡献。这对于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增强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都有重要的现实义。

    (八)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国家的扶持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是必要的,但是外部的支持只有和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苦干实干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自身努力,是脱贫致富的决定因素,是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基本保障。在今后扶贫开发过程中,要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贫困地区干部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潜力,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等靠要思想,改变消极畏难和无所作为的精神状态,真正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温袍问题。

    三、打好扶贫攻坚战的主要措施。

    (一)增加扶贫投入。从明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增加十五亿元,重点用于最贫困的省、自治区的农田基本建设、修建乡村公路、解决人畜饮水、推广科学技术和农民技术培训。同时,在现有扶贫信贷资金基础上,每年再增加三十亿元扶贫贷款,重点支持效益好、能还贷、能带动千家万户脱贫致富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各国有商业银行也要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积极帮助和支持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扶贫投入。地方投入到国定贫困县的扶贫资金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要提高到中央扶贫投入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达不到规定投入水平的,要按比例调减中央投入到该省、自治区的扶贫资金。调减下来的资金用于能够达到配套比例的省、自治区。

    (二)在集中连片的重点贫困地区安排大型开发项目。为了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发,国务院各部门在实施“九五”计划时,要和《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相衔接,把国家的大型区域开发项目与扶贫结合起来,优先向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安排一批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和资源开发项目,带动当地农户就业,脱贫致富。国家计委要就这项工作提出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三)严格管理各项扶贫资金,努力提高使用效益。今后中央的各类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用于国定贫困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各省、自治区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状况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确定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由各资金管理部门按年度一次分配到省、自治区。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和分级负责、以省(自治区)为主的扶贫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和扶贫攻坚任务结合起来,与解决温饱问题的进度直接挂钩,做到资金到省(自治区),权力到省(自治区),任务到省(自治区),责任到省(自治区)。所有到省(自治区)的扶贫资金,一律由省(自治区)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由省(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项目要借鉴国际、国内实施扶贫项目的成功经验,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解决温饱问题为目标,以有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按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统一规划,综合设计,统一评估,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一片一片地开发,一批一批地解决温饱问题。在项目中,各类资金要相互结合、配套使用。使用扶贫信贷资金的项目,要经有关银行事前审查论证。贫困县要根据省(自治区)统一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好项目。

    为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扶贫攻坚顺利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各类扶贫专项资金,要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不准改变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不准挪用、拖欠和挤占,对扶贫信贷资金要做好收回再贷工作。要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专门审计,发现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绳之以法。

    (四)对贫困地区实行以下优惠政策:第一,对所有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免除粮食定购任务。第二,根据扶贫开发的特点和需要,适当延长扶贫贷款的使用期限,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第三,对所有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按照农业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第四,逐步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各有关省、自治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二级转移支付制度,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大的财力支持。第五,对贫困县新办企业和发达地区到贫困地区兴办的企业,在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第六,从一九九六年起,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适当提高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标准,专项用于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第七《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所确定的优惠政策,在二○○○年以前继续执行。

    (五)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党政机关带头参与扶贫攻坚,不仅有助于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联系,改进机关作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从各方面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同时,凡有条件的单位都要确定自己的帮扶对象,派出定点扶贫工作团组。中央党政机关要定点帮扶到县;省,地、县机关要定点帮扶到贫困乡、村。帮扶工作团组的主要任务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党的扶贫方针、政策,搞好调查研究,反映情况,为帮助当地群众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办实事。这项工作要长期坚持下去,不脱贫不脱钩,并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