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二日)
记者:李鹏总理,在前不久举行的国务院第四次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您就政府部门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据我们了解,一九九三年以来,国务院每年都要召开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任务新要求。请问,在“八五”计划的五年间,反腐败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应当作怎样的评价?
李鹏:过去的五年,是我国人民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的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同时,认真贯彻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反腐败斗争以更大的声势和力度向前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对一批大案要案的严肃查处,包括对陈希同问题的严肃处理,对王宝森经济犯罪等腐败案件的果断查处,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先后制定了若干规定,各级干部自觉地自查自纠,狠抓落实。在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违法建修私房,清理超标准小汽车和制止公款“吃喝玩乐”等方面都取得了成效,各级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所增强。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也取得了新的成绩。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基本得到控制,党政机关无偿占有企业钱物初步得到清理清退,向农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有所遏制。在治理公路“三乱”、清理中小学乱收费和“小金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执法监察工作加大了力度,查处了一批因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廉政教育工作得到加强。总的来看,反腐败三项工作不同程度地取得了成果,发展势头是好的,对维护政治稳定,保障改革开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八五”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工作中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原则也是正确的。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逐步积累了一些经验,包括:必须从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惩治腐败的重要性;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把握反腐败工作,把反腐败与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既要有战略上的总体规划,又要分阶段逐步推进,抓准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定三项工作基本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不正之风;既要治标也要治本,通过完善体制和法制,加强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自觉防范和消除腐败;必须统一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综合治理等等。这些经验,为今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和发展,逐步形成一整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加强政权建设,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和办法。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反腐败斗争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腐败现象仍在蔓延,有些领域还相当突出。经济犯罪、腐化堕落和失职渎职等案件仍不断发生,特别是近两年发生的大案要案比重有所上升。有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对反腐败斗争抓得不紧,措施不落实。对揭露出来的问题查处不力,有的单位甚至给查处案件制造干扰和阻力。腐败问题仍然是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反腐败斗争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各级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工作绝不能有丝毫松懈。
记者:今年是“九五”计划第一年。“九五”时期乃至今后十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应该如何继续做好惩治腐败工作?
李鹏,本世纪末乃至今后十五年,我们仍将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方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出重大步伐。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要求,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与改革和发展相适应,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大力度,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以推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近来,江泽民同志一再要求,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必须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根本上说,政治问题主要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反腐败斗争能否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真正收到成效,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政权存亡,关系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这是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也是顺利实现“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的一项重要保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改革、发展、稳定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把这场斗争深入持续进行下去的关键。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以共产党人无所畏惧、勇敢顽强的斗争精神,坚持打好反腐败这个硬仗。
人民政府在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特殊重要的使命。一方面,公正廉洁是人民对政府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惩治腐败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在反腐败斗争中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中有不少是掌管人、财、物和项目审批大权的人,在体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政治不坚定、思想不健康的人就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经不起新的糖衣炮弹的袭击,产生腐败问题。政府系统反腐败工作抓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整个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国务院在研究制定“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时,把反腐败斗争摆到重要位置,对勤政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在执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也要统筹兼顾,把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性自觉性。我们相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依靠正确的路线、正确的方针和政策,运用以往的工作经验,有全国人民作坚强后盾,反腐败斗争一定能够更加深入、更加扎实、更加有效地进行下去,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记者:总理,您刚才强调惩治腐败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您能否再详细谈谈一九九六年政府系统的反腐败工作将从哪些问题入手?
李鹏:一九九六年政府系统的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继续抓好三项工作,强化监督机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这里,我强调几个问题:
首先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这方面已经有了不少具体规定,关键是监督和落实。省、部级以上干部要带头作表率。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仅自己廉洁自律,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要管好班子成员,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地区、部门发生严重腐败问题,属官僚主义和渎职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领导都要自觉遵纪守法,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继续抓紧解决公款吃喝、乘坐超标准小汽车、住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廉洁自律方面的其他规定也要认真检查,全面落实。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也要落实廉洁自律制度,加强监督和制约,制止和查处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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