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要特别注意确立和严格执行以下几个最基本的规则。一是,在领导班子内部必须坚持一切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作出重要决策前,要广泛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进行充分酝酿和协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有不同意见要摆到桌面上,不要背后议论。凡属重大问题,一定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一经集体作出决定,每个成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二是,要严格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明确领导班子中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凡属已有明确规定的职权范围的事情,分管的同志要独立负责地去处理,以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摆正个人在集体中的位置,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做到分工不分家。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应当成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模范。三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组和党员负责干部应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事先提请党委讨论决定,然后在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中同多方商量,按照法定的程序或章程办理。这是四中全会决定作出的一个重要规定。在执行中,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领导,定期听取党组的汇报,研究这些机关和团体的工作,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党员负责干部和党组,要增强党的观念,用党性来保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委意图,实现党的主张。四是,要通过加强监督和严肃纪律来保证领导班子内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实践表明,一些领导班子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有的确实是无章可循造成的,但也有相当一些问题是有章不循、缺少监督或执纪不严造成的。因此,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坚持执行,不完善的要加以完善,并且要根据新情况制定新的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保证这些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监督约束机制和严格的纪律,防止制度和规定流于形式。
(三)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中央的决议、决定,是在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集中产生的,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必须坚决执行。如果不执行中央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就既违反民主,也违反集中。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实质是维护改革和建设的全局,维护党和全体人民的最高利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无论考虑问题、制定政策还是作出决定,都要从全局利益出发,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当二者发生矛盾时要主动服从全局利益。如果不顾全大局,大局受损害,小局也保不住。当然,贯彻中央的精神必须和当地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中央在从全局出发作出决策时,也要充分考虑地方的利益。总之,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的关系,维护中央的权威,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内部民主集中制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要以高度的自觉认真解决好。
第五个问题,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动力,新时期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整个干部队伍建设也要靠改革来推动和改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实行改革开放、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过程中,根据中央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在探索中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一些好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方面的成绩要充分肯定。但是应当看到,干部制度改革的进展,同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之间还存在着差距,改革力度不够大,有些制度不完善、不配套,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尚未形成。这是一些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相形见绌的干部难以更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有效克服的重要原因。当前,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正在深化,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提出了加快步伐的要求,又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要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抓住机遇,坚定不移,脚踏实地,把干部制度改革推向前进。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加强工作,力争今后几年内使这方面的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实现新的突破。
四中全会的决定不仅以改革的精神对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工作重点,而且对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特别是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这些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我们这次会议印发的中央组织部起草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讨论稿),是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经过集思广益形成的,目的是大力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保证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进一步建设好。要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出来、合理使用,并且使领导班子形成合理结构,发挥整体功能;要把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调整到适当的岗位上去,真正形成能上能下的环境和条件;要有力地防止和克服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不按原则办事,凭个人好恶用人,靠走后门、拉关系伸手要官等不正之风,从根本上说,都要靠深化改革,建立和实行一套严格而科学的制度来解决。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的改进与加强,重点在这里,要克服的难点也在这里。各级党委要下最大的决心、用足够的精力来做好这件事情。
顺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有三个重要环节尤其要把握好。
一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同坚持走群众路线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广开知人渠道,起用“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加强对选拔使用干部的监督,都要通过扩大民主、贯彻群众路线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方面,前些年进行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在需要认真总结,使之提炼上升为制度。要进一步增加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参与程度,并且把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加以制度化。今后,无论是选任干部还是委任、聘任干部,都要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倾听群众意见。选拔的干部必须是得到群众信任的优秀分子,得不到群众信任的不能提拔重用。
二要坚持按规定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办事。选拔任用干部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当前最急需的是,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不同特点,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这是选贤任能的一项基础工作。考察干部要全面衡量干部的德和才,主要应看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如何搞好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包括如何科学地确立和把握实绩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课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中央组织部已经拟定了一个方案,准备先在县(市)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试行,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一定要体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处理好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现实效益与发展后劲、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集体作用与个人贡献等关系,防止片面性。各级党委要按管理权限,尽职尽责地对干部实施考核,坚持未经考核的不予任命。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作出的结论,必须正确反映到对干部的使用上来,作为决定他们升降去留的依据。经考核确属德才都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委以重任;确属德才平庸、力不胜任、相形见绌的,要坚决调整,真正体现能上能下。这一条落实了,考核才有意义,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制度的积极导向作用也才能显示出来。
三要加强对执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制度的监督。这也必须建立和完善制度,认真执行制度。监督的主要对象是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既监督任用干部是否按规定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办事,又监督是否按党的任人唯贤政策办事。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定期对选拔任命干部的情况进行检查,一级查一级,发现问题就坚决纠正。同时,要把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
干部交流是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素质、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的,县一级约占三分之一,地(市)一级约占四分之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约占五分之一,其中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比例更大一些。实践证明,这种交流任职的效果是好的。要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把干部交流同干部的任期任届制度结合起来,同干部任职回避结合起来。今后,地(市)党政领导干部,要适当在全国范围内交流,县(市)党政领导干部,要适当在全省范围内交流。要加强沿海和内地、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中央和地方干部的交流。要把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作为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干部调不出、派不进的不良倾向。
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必然触及人们的一些陈旧观念和习惯,只有加强改革中的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投身改革、支持改革、推进改革,才能取得成功。要教育干部充分认识通过改革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和加快改革步伐的紧迫性,了解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每个干部都应当成为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的动力,提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增强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尤其要正确看待个人职务的上下进退,在涉及自己的时候要经得起改革的考验。
第六个问题,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培养选拔领导干部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工作进一步做好。
四中全会结束以来,各地积极传达、学习、宣传和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党重视党的建设,聚精会神抓党的建设,发展的势头是好的。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对干部工作做出了初步安排。这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根据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和部署培养选拔领导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以后,各级党委要全面负起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抓好贯彻落实。
党要管党,首先党委要管党,关键是管好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建设。管干部,不仅要管好干部的任免和领导班子的配备,还要把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使用、考核、监督等工作全面管起来,真正管好。为落实中央的决定,贯彻中央的精神,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组织传达学习,用各种形式宣传,都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是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的精神仔细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一个一个地去解决。用一句话来说,实实在在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就是最好的落实。如果不认真触及矛盾,不切实解决问题,无论开多少会,发多少文件,都不过是形式主义。
组织部门是党委抓党的建设、抓组织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承担着重要责任。组织部门的同志首先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责任,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迅速发展,党的建设、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我们的工作对象的状况也在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经常研究新情况,注意解决新问题,勇于进行新探索,及时总结新经验,使自己的思想水平、认识水平、政策水平、工作水平逐步得到提高。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干部的工作部门,理应在职责范围内把一个个领导班子配备好,把一个个领导干部考察、使用好。同时,还必须大力加强党的干部政策的研究,加强干部制度改革的探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注意从全局上考虑和分析问题,切实为各级党委当好助手和参谋。
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与党的建设其他方面的任务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抓住重点,精心实施,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过程,作为切实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过程。在工作中,注意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的决定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我们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奋发努力,使党的各项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
注:这是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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