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日)
随着全国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和发展,随着原来在经济特区实行的某些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在内地的不少地方逐步推行,并取得显著成效,于是在特区的一些干部和群众中,出现了特区已经不“特”,特区还要不要“特”,还要不要继续发展的议论。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代表党中央、国务院郑重地加以重申: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基本实现国家的现代化要搞多久,经济特区就要搞多久。对这一点不能有任何动摇。就是说,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还要办得更好;对经济持区实行的基本政策要坚持下去;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发挥“窗口”作用、“试验”作用、“排头兵”作用,而且要发挥得更充分。那种认为在全国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新形势下,经济特区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削弱甚至可以逐步消失的看法,是不对的。
经济特区既然要坚持办下去,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毫无疑义特区还要“特”,还要保持它应有的特色。同时也要认识到,随着全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经济特区的特色也要相应地随之发展。原来主要靠实行一些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而形成的特区的一些特色,自然要有所变化。今后特区发展所必需的而又有可能实行的一些灵活政策的优势还得有,但保持特区优势的立足点和重点不应再放在这上面了,而主要应通过深化各项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全面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完善投资环境、增进经济效益、健全法制规范,使整体经济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总之,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通过增创和发挥特区的新优势来发展特区的新特色。在这一点上,看来还需要有一个观念的更新。当然,在服从和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中央和特区所在的省将会继续关心与支持特区的发展,促进特区的改革和建设继续顺利进行。
下面,我想就如何继续办好经济特区,提出几点意见。
第一,经济特区要为加快建立全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积极探索和创造更多的经验。
我们已经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为实现这个目标勾划了总体的框架。但是在新经济体制建立的进程中,不可能在所有的地区都同时、同步建立起这种体制。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在这方面已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又有毗邻港澳的良好区位优势,应该进一步大胆试验,加快经济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
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重点是发展各类要素市场和中介组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加快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同国际经济的必要接轨的步伐。在搞好这些综合配套改革的同时,还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总之,中央希望经济特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走在前面,在全国继续起到深化改革的试验作用。
第二,经济特区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地向前发展。
为此,我认为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大力抓好经济结构的调整。这可以说是当前经济特区的一项紧迫任务,必须放在重要日程上加紧部署和实施。要遵照邓小平同志“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的要求,更多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三来一补”的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原则上不应再在经济特区兴办了,而应逐步向内地梯度转移和发展。特区比内地经济发展得早,发展经济的基础与条件比内地好,同时生产与劳动力成本也在上升,所以特区的经济应向更高的层次发展。沿海比较发达的地区也应照此原则去办。劳动密集型产业多在内地兴办,既有利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地区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又有利于带动内地经济的发展,还有利于减少内地劳动力的盲目流动,有利于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一举数得啊!各经济特区要继续下大力气发展外向型经济,关键是要提高水平,以质取胜,要狠抓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同时,要积极组建跨国界的大型企业集团,努力培养懂得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的人才,努力形成和发挥规模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还要努力发展同特区总体经济水平相适应、为外向型经济服务的第三产业。
二是要下大力气搞好管理工作。经济要发展,管理要加强。管理工作要全面,管理水平要提高。无论是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社会的管理水平都要提高。搞现代化建设,没有现代化的管理是不可想象的。要向管理要秩序、要速度、要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关键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严格管理制度。在实现和加强现代化管理方面,经济特区也应走在全国前列,也应起到“排头兵”的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经济特区的投资环境。既包括完善基础设施的“硬”环境,也包括完善法律、制度和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的“软”环境。投资环境真正完善了,才能大大增强对国外大企业集团来投资的吸引力。
四是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经济特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不仅必须有,而且要科学,要切实可行。各经济特区在确定自己的建设总体规划时,首先要有一个全局观念,也就是必须置于国家的总体规划之下。其次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比如市场、资源、地缘条件、物质技术基础、人才结构等等,还要充分考虑发展的辐射功能。尤其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要支柱产业项目,更要注重总体协调。规划不仅要有近期的,还要有中长期的。有了科学的总体规划,才能防止、减少建设中的盲目性和损失。梁广大同志说,有一个科学的总体规划,本身就是财富;总体规划制定好了,就可以迅速转化为新的财富。我看这个话说得好,符合唯物辩证法。
(责任编辑: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