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一年七月十六日)
各中央局,军委,中央组织部,计委、经委、科委、国防工委、国防科委党组,有关部党组,全国总工会党组:
为了自力更生,突破原子能技术,加速我国原子能工业的建设,中央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缩短战线,集中力量,加强各有关方面对原子能工业建设的支援。为此,作出如下决定,请有关部门和国防科委与第二机械工业部共同研究,认真地贯彻执行。
一、加强二机部的技术力量和领导力量。
1。抽调八十六名高级科学研究和工业技术骨干。
2。抽调厂、矿长,党委书记十四名,处级干部六十名,科级干部十八名。
以上干部,由中央组织部负责,于今年十月以前调齐。
3。由教育部考虑确定在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华东工学院指定科系,专门培养有关原子能方面需要的专业干部,在招生安排、学生质量和毕业生分配上首先保证二机部的需要。
4。由三机部调一个技工学校、由电力部拨一个中等技术学校给二机部。
5。由煤炭部调给二机部一个有经验的技术较好的竖井队。
二、关于设备、仪表的生产、试制、配套问题。
1。由国家计委协同一机部考虑决定拨给二机部几个比较有基础的机械、仪表工厂,作为原子能方面专用设备、仪表的试制厂;同时指定一批工厂,在安排任务时首先满足二机部的需要,对于这些工厂二机部可以在业务上和他们直接发生联系。
2。二机部应着手筹划扩建和新建必要的专业性的工厂,以便将来比较集中地制造原子能工业所需要的专门设备、仪表。
三、关于工业卫生和防护医疗问题。
1。批准在卫生部建立放射卫生医疗防护管理局。
2。由卫生部抽调一批医务骨干给二机部,其中约二十名为科学研究骨干,约三十名为主任或主治医生。
3。在二机部自己专用医院未建好以前,由卫生部从北京指定一个医院接收二机部的病员。
4。由全国总工会拨一座较大的疗养院给二机部。
5。为了保证二机部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材的供应,二机部可以单开户头,直接纳入卫生部分配计划,由商业部和卫生部直接价拨。
四、为了确保机密和运输及时,将二机部物资一律列为军运。
第二机械工业部应该加倍努力,加强协作,战胜困难,完成原子能工业建设的任务。
中央
一九六一年七月十六日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责任编辑: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