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关于全军学习郭兴福教学方法的指示

2007年05月31日 12:59   来源:新华网   
    (一九六四年一月三日)

各军区,各军兵种,各院校,各总部:

    现将叶剑英同志参观郭兴福教学方法现场表演后给军委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军委同意叶剑英同志的报告。全军应当立即行动起来,掀起一个学习郭兴福教学方法的运动。在一定意义上说,宣传郭兴福教学方法的规模,大体上要像宣传学雷锋、学好八连一样,要反复宣传,使它深入人心,引起全军广泛的密切的注意。

    郭兴福教学方法,不单是包括一个军事训练问题,还包括政治思想工作问题,还包括作风问题,也还包括群众路线问题。这是我军传统练兵方法的继承和发扬。我们应当抓住这个典型在全军推广,以使军委和林总关于军事训练的方针、原则、方法进一步落到实处,使我们的军事训练工作练出更能过硬的真本事来,做出更大更扎实的成绩来。

    军委相信,只要全军共同努力,掀起一个学习郭兴福教学方法的广泛深入的群众运动,全军就一定会出现更多更好的新的“郭兴福”;一定会出现一批各军区、各军兵种、各院校,各行各业自己的“郭兴福”;一定能够把我军的训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去叶剑英同志的报告,请一并加以研究,认真贯彻执行。

                                                             军委

                                                       一九六四年一月三日

    叶剑英关于推广郭兴福教学法的报告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罗总长并报军委:

    我于十二月二十三日到南京,二十四日到镇江参加总参军训部召集的郭兴福教学方法现场表演会,看了郭兴福以及南京军区推广郭兴福教学方法以后所涌现出的许多优秀教练员和先进分队的八个课目的表演(总共有十九个课目)。看了以后,大开脑筋,大开眼界。充分说明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

    郭兴福教学方法是军委号召在全军学习毛主席著作,官兵掌握了军委正确的方针、原则以后必然的产物。早在一九六○年郭兴福教学方法已经有了萌芽,一九六一年首先经过十二军领导干部的亲自培养并在军的范围内推广,一九六二年南京军区开始抓,连续在杭州、镇江等地召开了几次现场会议,并组织巡回表演,逐步在全军区部队、学校中推广。事实证明,一抓就灵,南京军区的训练工作从此活跃起来,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新气象。一九六三年郭兴福又应广州、武汉、沈阳军区的邀请,在上述三个军区作了数十场表演,参观见学的干部,数以万计,普遍获得了好评。三个军区的首长看了以后,都立即下决心在部队、学校中推广。其他军区亦相继要求郭兴福去表演和传授他的方法。这次现场会议就是为了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而召开的。

    郭兴福的教学方法,是我军传统的练兵方法的继承和发扬,是领导培养、群众支持和他个人努力的结果。归纳起来,郭兴福教学方法有几个突出的特点:

    第一,善于在教学中抓思想,充分调动战士练兵的积极性,并能够发扬教学民主,集中群众的智慧,实行官兵互教,评教评学;

    第二,把练技术、练战术、练思想、练作风紧密结合在一起,把兵练得思想红、作风硬、技术精、战术活,而且身强力壮,一个个都像小老虎一样;

    第三,采取由简到繁,由分到合,情况诱导,正误对比的方法,逐步加深认识,掌握要领;

    第四,把言教与身教,苦练与巧练结合起来,使战士听不厌,百练不倦;

    第五,严格要求,一丝不苟,谆谆善诱,耐心说服。

    上述这些方法,不仅适合于部队,而且适合学校;不仅适合步兵,而且适合各军种、兵种。

    这次参加镇江现场会议的有十个军区部队和学校的干部共四百多人。大家一致公认,郭兴福的教学方法是一个好方法。学习的决心都很大。除了参观表演以外,还专门用了三天时间进行摸、爬、滚、打。

    总之,郭兴福教学方法已为广大群众所公认,自动要求学习郭兴福教学方法已自下而上的酝酿了很久,有几个军区已经正式作出了决定,条件已经成熟,建议军委发一个指示,在全军中加以推广,号召各军区,各军种、兵种,部队和学校及至民兵,结合本身的特点,学习郭兴福的教学方法,发扬我军传统的练兵方法,培养郭兴福式的教练员,借以掀起一个军事训练的高潮,进一步使军委有关训练方针、原则落到实处,大大提高训练的质量。结合最近中央号召各行各业普遍开展“比、学、赶、帮”的群众运动,以及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相互学习,克服固步自封、骄傲自满”的指示来看这一问题,就更为必要。是否有当,请考虑。

                                                     叶剑英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央军委办公厅提供的原件刊印

(责任编辑: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