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对国家科委党组《关于一九六0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的报告》的批示

2007年05月30日 15:30   来源:新华网   
    (一九六0年一月十六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协作区,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失和人民团体各党组,中国科学院党组:

    中央批准国家科委党组报送的《关于一九六O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的报告》〔1〕,现在发给你们,请即研究、布置执行。如发现任务中,有规定得不适当或者今年难于办理的情况,请提出重新考虑。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努力完成,力争超过。一九六O年计划所需的投资、外汇、设备、器材等,可按照国家科委提出的意见办理。鉴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了适应今后工作的需要,可以从一九六一年起,在国民经济计划体制中,把科学技术划作一个单独的“口子”,由国家科委负责全面规划,统一安排。然后由国家计委综合纳入国家计划报中央审批。

    “十二年科学规划”〔2〕制订以来,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应该再接再厉,争取提前五年,即在一九六二年基本实现“十二年科学规划”原定的目标,并为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赶上世界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打下巩固的基础。中央同意由国家科委在今年上半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对科学技术的长远规划作一次全面检查,并提出明后两年和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任务。对于科学技术队伍的发展,也必须作相应的规划,争取尽快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队伍。

    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防现代化的作用愈来愈大。各地方党委、各部门党组应当把科学技术工作,提到更重要的日程上来,加强领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科学技术工作一定要政治挂帅和大搞群众运动,继续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展科学技术要有不怕困难、不怕失败的精神,树立埋头苦干、多做少宣传的作风。只有这样才能加速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好地为工业、农业、科学文化和国防的现代化服务。

                                                      中央

                                              一九六0年一月十六日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注释

    〔1〕国家科委党组《关于一九六0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的报告》从略。

    〔2〕指《一发五六棗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

(责任编辑: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