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关于2006年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7年03月18日 11:31   来源:新华网   

   (三)着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

   为了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要知难而上,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做出更大的努力,坚持以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鼓励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推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中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生产能力退出市场,促进集约发展。与此同时,切实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1)落实目标责任。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快建立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健全节能减排工作实绩评价考核机制。(2)突出重点领域。在钢铁、有色、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利用中央和地方投资,全面实施低效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节能管理,深入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加强能源审计,在重点耗能行业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技术,加大攻关和推广力度。(3)严把源头关口。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能耗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强制性门槛。实行耗能产品最低能效标准,制定并实施产品能耗限额,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制度,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加快火电行业“上大压小”的工作进度,今年要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所有新建火电厂都要同步安装脱硫设施,发布实施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规划,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力争淘汰落后炼铁产能30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3500万吨。(4)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有利于节能降耗的财税政策,中央财政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高效节能产品推广、重大节能项目建设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健全排污收费制度,年底前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所有设市城市都要在规定期限内开征垃圾处理费。提高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对非正常停运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并从严处罚。出台鼓励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垃圾发电及上网电价优惠政策。(5)发展循环经济。抓紧编制国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推进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6)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严重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限期完成清洁生产改造。继续做好“三河三湖”、渤海、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城市饮水安全保障,提高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大力发展环保产业。(7)搞好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加强对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能效标识和高耗能企业节能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测,加大对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8)节约集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再出台一批支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选择支持一批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与生产企业重组。继续建设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加快发展服务业。搞好服务业重点领域规划和项目建设。放宽和规范行业准入,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技术和管理方式,提升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3)调整优化工业结构。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完善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纺织、造纸等行业的企业兼并重组,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密切关注其他行业生产和市场供求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新的产能过剩。广泛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特别是要加强对钢铁、建材、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筑等行业的技术改造。(4)增强高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继续实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等高技术工程和产业化专项,加快出台软件和集成电路、数字电视、生物等产业政策。新建电子信息、生物和航空航天等高技术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群。(5)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尽快出台鼓励购买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办法,制定高档数控机床、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规划和总体实施方案。落实岭澳二期、红沿河核电项目关键设备自主化,实施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800千伏直流输变电项目试验示范工程,巩固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自主化的成果,推进高技术船舶以及船用设备自主化,加快大型造船基础设施建设。(6)有序发展替代能源。抓紧研究制订替代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煤基替代能源、生物质能等专项规划,先行试点,稳步推进,防止不顾条件一哄而起。

    (五)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1)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加快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科技教育发展。新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加强西部铁路、干线公路、支线机场和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和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制定相关后续政策,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西部人才开发和法制工作。加大东中西协调互动力度。(2)积极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支持企业联合重组和重大装备研发制造,推动装备制造、原材料和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的优化升级,加强松嫩、三江平原商品粮基地建设,继续做好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3)落实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加强中部粮食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以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序承接东部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4)鼓励东部地区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转变增长方式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落实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经济特区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5)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积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6)分层次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扎实推进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7)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重点是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着力解决大城市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加快“城中村”改造。(8)做好海洋规划,扶持海洋经济发展。

    (六)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体制改革协调推进机制,努力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突破。

   (1)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机构职责,健全行政运行机制,改进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问责制。(2)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着力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新型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3)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分离办社会职能和主辅分离工作,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深化电信、电力、民航、邮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提出铁路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继续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4)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稳步有序推动中国农业银行改革。积极推进政策性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加强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健全金融监管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5)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方案及配套措施,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6)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改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颁布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修订《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统一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继续推行代建制,抓紧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7)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适时调整各类水价标准,加快输配电价改革步伐,完善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政策,推进供热价格改革。(8)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引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出口,提高一般贸易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扩大能源、重要矿产品以及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重要资源的战略储备。提高加工贸易企业准入门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9)以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为重点,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向中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转移,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借用国外优惠贷款的支持力度。完善促进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协调机制,鼓励和规范企业的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制定和自由贸易区建设。

    (七)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事业,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1)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解决好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支持面向农村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继续实施高等教育“211”工程,搞好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2)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经费保障措施,方便群众防病治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继续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抓紧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3)大力发展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等事业。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抢救性文物和文化自然遗产地保护,加快国家博物馆、国家图书馆二期、中国美术馆二期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力搞好奥运场馆建设。(4)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改善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条件,扩大“少生快富”试点范围。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八)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吸纳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服务业。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技能。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就业促进和统筹城乡就业试点。(2)切实做好收入分配工作。适当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例。健全工资协商机制,合理调整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加强税收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实施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3)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快使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覆盖到各种所有制企业,稳步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研究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低保对象范围和标准,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加快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和孤残儿童等的救助和保护。(4)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和餐饮卫生监管。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项攻坚任务。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和娱乐场所的安全防范。(5)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加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进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认真做好灾区恢复重建工作。(6)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诉讼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应急保障,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各位代表,2007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战略思想,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