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全岛封关运作稳步实施,政策效应逐步释放,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持续深化,产业新动能加快培育。
当前,海南“封关”已有10个月。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全岛封关运作后的政策红利释放期。近日,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围绕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等提出16项措施,回应经营主体诉求。
法律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给予海南财政支持、发行政府债券、实施简化税制、实行所得税优惠、优化税收征管等作出明确规定,但目前仅实施了法律规定的部分制度,低于市场预期。
关于全岛封关后的财税支持政策在推进中还存在不少制约,海南自贸港15%企业所得税优惠仅限定于鼓励类产业目录内企业,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仅限定于高端紧缺人才,未实现普惠化。
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法律,向“深水区”破题?报告建议,聚焦制度集成创新,完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释放财税改革红利,提升惠企利民水平;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高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聚焦法治体系提质完善,筑牢自由贸易港制度保障根基。(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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