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10月28日电(记者格桑边觉)记者28日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6月,西藏建立区、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协调推进河湖管理工作,及时巡查化解涉河湖问题。“十四五”以来,全区各级河湖长、水生态岗位及巡河人员累计巡河湖171万人次,实现了江河湖泊管护全覆盖。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赵辉说,河湖长制实施以来,西藏加强长江、雅鲁藏布江等重要江河源头保护,完成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等8大水系33条主要河流源头区勘界与范围划定,确定保护区面积9.07万平方公里;累计开展雅鲁藏布江等630个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289个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301个河湖健康评价,健康率100%。累计建成国家级幸福河湖3个、自治区级119个、市级339个。
同时,西藏开展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行动,完成谢通门、萨迦、达孜、曲松、朗县等25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13家、节水型标杆企业2家;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465。经过努力,西藏全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连续10余年超额完成国家控制目标,水资源利用效能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