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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强化监管

2026-10-21 06:45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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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强化监管

2026年10月21日 06:45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记者 勾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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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于10月19日在北京开幕。开幕式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聚焦宏观金融调控、资本市场改革、外汇市场稳定、金融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展现新时代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效,释放出持续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信号。

货币政策框架进一步完善

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扩大常备借贷便利(SLF)的适用机构范围;拟将外资人民币清算行纳入境外央行回购工具的支持对象……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即将出台的一揽子政策举措背后,离不开我国货币政策框架的持续优化完善。

“从全球范围看,对货币政策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一直在不断动态演进。近两年多来,我们已做了不少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我们明确了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的政策利率地位,增加隔夜操作品种,在公开市场买卖国债,货币政策工具箱进一步丰富,市场化的利率调控机制更加清晰。”潘功胜表示,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是一个渐进、持续的过程,未来人民银行将不断地做好评估和完善。

从近中期看,重点方向是更多发挥利率调控的作用。围绕这一核心方向,三方面关键改革路径清晰。一是进一步优化短端利率调控机制。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DR001)作为货币市场交易活跃、最具基准性的利率,能够灵敏反映短期资金供求状况,近年来运行也更趋稳定。从运行情况看,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实际上已成为央行货币政策调控的目标利率;但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要品种和主要政策利率的期限是7天,两者并不完全一致。“为了进一步提高利率调控的精准性,我们将研究择机把央行公开市场主要操作品种的期限切换为隔夜,公开市场隔夜回购利率将相应成为主要政策利率。”潘功胜说。

二是推动贷款利率定价基准改革,从单一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向更加多元的定价基准转型。潘功胜表示,未来随着多元化贷款定价基准不断完善,一些财务能力强的企业,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后自主选择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或LPR作为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LPR作为小企业、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仍继续发挥作用。债券、金融衍生品的定价基准也可考虑将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作为一个选择。人民银行将择机发布政策指引,指导金融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将持续改革完善LPR报价机制,提高报价质量。

三是退出存贷款基准利率。“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逐步被市场化的定价基准替代。银行贷款利率已经有LPR、DR001等多个定价基准;自今年一季度开始,我们对外公布了各个期限的存款平均利率,作为银行存款定价的参考。”潘功胜透露,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推动这些领域的计息依据用市场化的利率指标来替代,实现退出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高水平对外开放多点落地

“今年恰逢我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30周年。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作出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等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的国际承诺。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为我国深度参与全球分工、融入经济全球化奠定重要制度基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表示,30年来,中国在融入世界中发展壮大,也以超大规模市场和完整产业体系联通全球供需,以自身开放发展,为世界经济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经常账户收支规模由1996年的3000多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的超8万亿美元。中国已成为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正加快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

朱鹤新表示,我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涉外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一个突出特征是,经营主体日益成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力量。顺应这一趋势,近年来,外汇管理进一步将“企业跨境经营自主”与“开放生态建设”纳入同一治理框架,坚持放活主体、做优生态、扩大开放、完善治理,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信用优良、免于审核即可办理外汇业务的企业超5万家,比2025年末增长约30%;上半年,办理外汇业务超5800亿美元,同比实现翻番;办理时间平均缩短超过50%。

针对下一步增量措施,朱鹤新透露,拟集中推出三方面政策。一是推出经常项目便利化一揽子政策,更好满足外贸企业多样化结算需求,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二是推出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一揽子政策,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和资金配置需求,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三是推动外汇市场开放发展,扩大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提升跨境服务能力,更好支持离岸在岸金融市场协同发展,助力人民币国际化。

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样提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表示,将从市场、机构、产品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开放制度的吸引力和可预期性。比如,提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运作便利度,支持境内外机构合作推出更多基于中国资产的指数和产品;鼓励外资机构用好母公司专业能力和集团优势,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参与创新业务,支持更多外资机构来华投资展业;落实内地与香港市场“五个协同”合作新模式,加快推进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纳入沪深港通。同时,深入参与国际金融组织治理改革,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治理、金融稳定、可持续金融等重点议题的监管协作,努力贡献更多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金融监管有效性不断提升

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同时,金融管理部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屏障。

“提升监管有效性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完善中国现代金融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丁向群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深化监管改革,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以严密有效的监管筑牢金融安全屏障,以金融之稳助力全局之安。

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当前,中国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整体平稳,大型机构经营稳健,中小机构改革化险有序推进,风险总体可控。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必须深刻把握金融运行规律,切实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精准性。对此,丁向群表示,应聚焦重点领域,打好风险化解主动仗。完善处置机制,充实化险资源,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推动风险持续收敛。加强协同联动,消除监管空白。会同各方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对跨地区跨部门和新业态新产品金融活动的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着力实现全覆盖、无例外。

金融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场、秩序靠法治。近年来,中国金融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金融法、银监法、保险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监管制度也在加快完善。丁向群认为,践行法治的关键,在于建制度与抓执行并举。一方面,围绕不同类型机构防风险强监管需要,以及机构与第三方合作、网络安全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快补齐短板,扎牢制度“防火墙”。另一方面,严肃查处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强化刚性约束,增强震慑效应,让监管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当前,金融业运行环境、结构特征和风险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与时俱进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丁向群表示,应注重源头防控,健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优化分类分级监管,做实强制性早期纠正,实现全过程全链条持续监管。注重靶向发力,坚持“实质重于形式”,规范股东行为和高管履职,加强关联交易、大额投资授信等穿透式监管。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丰富工具箱,打好“组合拳”,不断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质效。

资本市场监管也在持续发力。吴清表示,要坚持稳字当头,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密切跟踪境内外市场动态,加强风险研判和政策工具储备,巩固完善稳市机制建设,着力加强新型业务风险防范,高度警惕境外挂钩A股个股的杠杆产品等新风险点,持续筑牢资本市场风险防波堤防浪堤。推动进一步健全适配长期投资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扩大中长期资金来源、渠道和入市方式,持续深化公募基金改革,壮大市场稳定力量。

此外,吴清还透露,为大力培育规范健康的市场生态,证监会近期将推出4项举措:一是筹建基金业运行监测中心,承担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和公私募信息收集、风险监测等职责,着力提高基金业风险防控和监管有效性;二是发布实施人工智能在证券期货业安全合规应用的意见,健全业务发展、数据安全等监管规范,促进在风控、投研等重点场景安全高效应用,引导科技向善;三是完善违规减持处罚规则,坚持过罚相当、不枉不纵,细化认定标准,更加精准有效打击违规减持行为;四是制定发布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适用主体和实施程序等,促进依法、便捷、高效开展先行赔付,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经济日报记者 勾明扬)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