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税务部门公布3起纠治“开票经济”涉税问题相关案件,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核查发现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违规引入开票公司搞“开票经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核查发现广西南宁轩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贸易“循环开票”造成国有企业重大经济损失;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以李虎森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骗享财政补贴案件。
“开票经济”是违规招商引资和“内卷式”竞争的突出表现形式之一,较为典型的是不法分子通过空壳企业虚开发票骗享财政奖补、关联企业之间“相互开票”“循环开票”等方式人为做大销售规模,造成“数字繁荣”假象。
从此次曝光案件看,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违规享受财政补贴的手法多种多样。有的地方违规引入开票公司通过提供税收返还搞“开票经济”;有的通过虚构贸易“循环开票”,诱骗国有企业参与其中,导致相关国有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有的犯罪团伙批量注册无实际经营场所、无真实业务的空壳企业,通过虚构业务往来,人为虚增经营业绩与经济数据,套取巨额产业扶持资金与财政奖励。这些违法行为不仅直接破坏经济税收秩序,造成国家可用财力重大损失,还严重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纠治“开票经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上半年,被排查出存在“开票经济”问题的企业,其开票金额同比下降37.7%。随着这些开票“水分”的挤出,全国每百元发票“含税量”较2025年提高了13.7%,经济税收的质量更高了。
据了解,“开票经济”违反税收征管法、税收实体法以及发票管理办法。从实体法到司法解释,我国法律体系为纠治“开票经济”,特别是为认定和打击虚开发票骗取财政补贴行为提供了全链条的清晰依据,形成行政监管与刑事打击有序衔接的治理闭环。
税务部门持续健全常态化科学精准纠治“开票经济”涉税问题工作机制,切实防止对正常企业经营造成影响。一方面,对外发布合规开票正负面清单,引导纳税人合规遵从;另一方面,对内制定纠治“开票经济”涉税问题工作指引,指导各级税务部门优化方式规范执法,严禁简单“一刀切”,多措并举保障企业正常开票用票需求。
在依法查处“开票经济”违规行为过程中,针对税务部门发现一些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与“开票经济”模式具有相似特征,仅通过指标分析难以精准判定的情形,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行为及开票的风险高低分类进行处置,对合规经营或能排除疑点的企业,保障正常用票;对一时不能完全排除疑点的,递进式采取限制开票额度等管理措施,不搞直接停票限票或降低发票赋额;对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坚决查处。
纠治“开票经济”乱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税务部门持续加强与财政、国资委、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沟通衔接,开展联合治理。近日,税务总局与国资委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深化部门协同,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执法,合力推进科学精准纠治国有企业“开票经济”问题。(经济日报记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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