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推出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利好政策。比如,天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可在全市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就近办理,不受户籍限制;山东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即时配送平台纳入保障范围……这些政策为全国其他地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顺利参保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做法。
现实中,不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社会保障偏弱的问题:受各地相关参保条件限制,灵活就业者异地参保不便;全额自费缴纳社保给部分从业者带来较大经济压力,部分从业者为优先保障当期收入选择不缴或断缴;跨区域社保转移接续流程繁琐,职业伤害保障存在制度短板,外卖、货运、网约车等一线从业者风险防范需求难以充分满足。
解决上述堵点难点,需多方发力。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首要在于优化制度供给,增强政策的弹性与包容性。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相关社保改革举措持续落地,陆续允许从业者自主选定参保地,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从业人员保障责任,有效降低参保门槛。与此同时,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用商业保险等市场手段补齐短板,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灵活就业群体的后顾之忧。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体系,还需要构建政府部门、平台企业、劳动者等多方共担的责任格局。依托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打通数据壁垒、推进一网通办、简化社保转移接续流程,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平台企业应主动担责,落实职业伤害保障义务,探索合理的缴费分担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普惠型商业补充保障产品,与基本社会保险互补,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
灵活就业形态仍在不断迭代,社保制度改革也要与时俱进。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保权益、兼顾政策发展可持续性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参保机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不断织密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网络,释放灵活就业模式发展潜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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