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近日,某公司被证监会处以2.38亿元巨额罚款,引起关注。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不是新鲜事,此次之所以令人咋舌,在于造假造得足够“执着”。调查显示,该公司从IPO申报阶段就开始舞弊,2019年到2021年间,累计虚增营收高达4.9亿元。成功上市后,造假的手依旧没有停下,2022年年度报告继续虚增营收1.66亿元。上市前造假是为了挤进来,上市后造假是为了撑下去,几年如一日,造假几乎成了公司的“主营业务”。
欺骗成性、蓄意套利,暴露出部分公司对上市认知的严重扭曲。企业上市,本应借资本之力深耕主业、创新发展、回馈投资者。个别公司却把资本市场当成了套利圈钱的工具,为此不惜突破法律底线、践踏诚信原则,挖空心思粉饰报表,费尽心机虚增营收。如此本末倒置,本质上是对上市规则的漠视、对市场公平的破坏、对普通投资者的蒙骗。长此以往,伤害的不仅是企业自身信誉,更是整个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公信力。
正因如此,监管部门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持续加码。2024年出台专项意见,明确要严厉打击欺诈发行、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今年4月,证监会部署新一轮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更加突出早发现、强防范、优机制。从“长牙带刺”到精准“拆弹”,监管零容忍不断升级,就是要严管重罚,让上市圈钱的捷径彻底变为此路不通。
罚,就要罚出真痛感。此次2.38亿元的巨额罚款直击企业违法所得,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不再是“罚酒三杯”的象征性惩戒,而是足以伤筋动骨的沉重代价。靠虚假经营换来的上市红利,最终须以巨额罚金的形式吐出来。这对那些仍在试图以造假换取上市机会、以财务伎俩蒙混过关的企业来说,是一面足够沉重的警示牌:代价清晰可见,后果必须掂量。
罚,还要罚出权责对等的威慑力。比绝对数值更关键的,是处罚结构的精准性。此次监管部门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副总经理等核心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构建起行政、民事、刑事层层衔接的全链条惩戒体系。谁签字、谁负责,谁造假、谁担责,板子实实在在落在了具体的人身上,有助于形成有效震慑,倒逼“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不敢再以身试法。
当然,想让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实现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光靠事后严惩远远不够,关口必须前移。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如果核查走过场、履职打瞌睡,无异于给造假者大开方便之门。监管的探头应同步照向中介机构,对保荐、审计等中介机构实施一案双查,既惩首恶又打帮凶,斩断利益输送的灰色链条,守好资本市场入口第一关。
资本市场是价值发现的平台。资本流向何处,理应取决于企业的真实经营实力,依赖于公开可信的信息披露,容不得半点虚假。只有把上市当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守住真实、守住底线、守住对投资者的责任,上市公司才能赢得市场的长期投票,资本市场才能回归价值本源、行稳致远。(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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