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8月16日电(记者黄筱)16日晚,浙江绍兴市新昌县官方通报该县“如是书院”相关问题最新调查进展,经查“如是书院”确系无资质违法经营,经营活动中存在殴打、体罚、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8月5日有媒体报道新昌县“如是书院”相关问题,当日新昌县成立由公安、教体、市场监管、文广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深入开展线索核查、调查取证、溯源摸排等工作。
根据调查情况,“如是书院”创办人赖某明(化名“如平”),1968年3月出生,户籍地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2002年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经查,“如是书院”未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其经营场所由赖某明于2016年向新昌县七盘合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民营企业,实控人为当地村民张某某)转租,面积共306.1亩,其业务主要依托赖某明及其亲属关联的6家公司开展。上述6家关联公司核准经营范围主要为从事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招生辅助服务、健康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等。
依据查明的事实,“如是书院”系无资质违法经营,以国学、礼仪为名,通过长期班、短期班、讲座等形式,分期分批开展封闭式培训,目前已被依法关停,在训学员已全部返回。经调查取证,“如是书院”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殴打、体罚、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赖某明、程某、谢某宇等3人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于8月7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还发现了其他违法犯罪线索,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情况通报中提到,“如是书院”一案暴露出该县相关部门存在监管缺位等问题,新昌县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整改整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加快推进案件侦办,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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