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将迎来调整。近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配套规则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深化再融资改革,抓紧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加快推出储架发行等机制,进一步提升灵活性和便利度。
再融资是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十四五”期间,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合计3.8万亿元,占股权融资总额的64%,在培育创新资本、积蓄发展新动能方面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2023年2月全面注册制落地后,资本市场建成统一适用于沪深各板块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监管规则体系,经过持续深化改革,整套再融资制度框架完备,市场化约束机制运行有效,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向好。为更好适应市场出现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推动再融资更为便利快捷,此次证监会对再融资相关规则进行了修改。
再融资对于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做优做强具有重要意义。从此次修改内容看,主要包括建立储架发行制度、优化小额快速融资制度、实行统一的市价发行定价机制、简化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定向增发条件、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等监管要求、加强可转债投资者保护等举措。
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建立储架发行制度,即允许上市公司一次批文、在两年内分批多次发行融资。目前定增等主流再融资品种尚未建立此制度,本次修改拟补足这一制度短板,允许定增采用储架发行,便于企业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发行时机,引导其理性融资、有序融资,减少一次性大额融资对市场的扰动。
据悉,该制度将优先选取信息披露规范度高的上市公司先行试点。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博雅特聘教授田轩认为,储架发行能够让轻资产、高成长创新企业及时获得研发投入与规模扩张所需资金,匹配企业成长节奏。对于科技企业而言,研发投入的窗口期往往稍纵即逝,若每次融资都要经历数月审核,很可能错过最佳时间窗口。储架发行相当于给优质企业发放了一张“额度授信”,在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求分次发行,既能抓住市场窗口,又能避免一次性大额融资对股价造成冲击。
二是优化小额快速融资制度。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本次修改拟对运行规范良好的上市公司,在拟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20%的前提下,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3亿元提升至6亿元,净资产超过100亿元的特大型企业小额快速融资上限提升至10亿元;北交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政策有助于便利企业快速融资,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三是实行统一的市价发行定价机制。在现行制度下,大股东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定增,可以在董事会决议时就提前锁定价格。由于提前锁定价格与实际发行时市场价格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产生利益输送质疑,或导致发行失败。本次修改拟统一要求定增以发行期首日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价格,更加体现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此外,本次修改优化了财务性投资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强调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业。据记者了解,2023年8月,监管部门针对融资过于频繁、募集资金投向脱离主业、财务性投资比例过高等问题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总体取得较好效果,这些做法拟在本次修改中上升为正式规则。(经济日报记者 马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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