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五周年。6月14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指导,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研究院主办的“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开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卢春龙,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发表致辞演讲,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执行院长郭达作题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的研究性评估”的背景报告。
卢春龙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作为统领自贸港建设的基础性、纲领性法律,推动自贸港建设迈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中国政法大学将加强海南国际学院、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研究院等平台建设,持续深化省校战略合作,扩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模,精准培育适配自贸港发展需求的实战型、复合型高素质法治人才,围绕新兴前沿领域开展有组织科研,输出高质量法治方案与决策参考,助力海南打造新时代对外开放的前沿门户与标杆高地。
迟福林建议,一要实现“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核心政策的全面落地;二要实现以金融、数据开放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突破,制定实施10-20项左右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及配套制度;三要形成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上下合力。此外,他建议尽快出台具体方案,从国家层面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海南制定实施一批具有突破性、引领性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并建立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研究院院长、法律学院院长许身健主持了“‘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全面落地与制度集成创新突破”主题对话。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司法部原党组成员甘藏春认为,要更好利用海南的三种立法权,以解决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的机制和程序中的问题为突破口,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张志勇表示,税费简并改革需要考虑财政收入、征收效率等因素,并协调好与内地的关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郑少华认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制度集成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海南自由贸易港借鉴。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表示,简税制是一项集成性的制度创新,要通过全国人大的专门决定或条例等国家层面的法律规章实现“两个15%”所得税法定化,并确定销售税等新税种。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长金旭认为,作为自由贸易港,要明确99%以上的“零关税”目标并朝着该方向努力。北京大学教授、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名单成员赵宏认为,海南要锚定我国对外开放重要门户的战略目标,背靠国内超大规模市场,形成自身独特竞争力。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黄宁宁建议,加强与香港在国际法律服务、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
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淳主持了“锚定重要开放门户战略目标与上下合力机制构建”主题对话。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尚希认为,要加快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并赋予更大空间。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吴士存表示,要学习迪拜、新加坡等经验开展法规体系建设,实现“一产一法”。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自贸区法律研究院院长贺小勇指出,要以法治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稳定性、公平性、系统性。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范晓波认为,在坚持系统性、合规性、选择性等前提下,聚焦重点领域将国际经贸规则转化为法规。国家发改委外经所贸易和投资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郝洁建议,要尽快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转化为程序性、机制性的法律体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海南省财政厅原厅长王惠平认为,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高位推动、真抓实干,逐步增强获得感。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淳至建议,要抓住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建立AI技术中立的自由贸易港,建设制度创新高地、人才绿洲。
当天,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和揭牌仪式举办。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学者互访、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积极贡献高校和智库合力。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