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推出一系列系统性举措,充分彰显资本市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坚定决心。
此次改革的核心突破,在于以制度包容性重塑创业板服务定位,精准对接新质生产力企业成长规律。改革明确“发挥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板块特色和优势”,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力度,让资本市场服务覆盖面更广、适配性更强,实现资本市场与创新同频共振,为新质生产力厚植资本土壤。
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是本次改革的一个创新要点。新标准面向新兴产业企业,强调以高成长与强创新为核心,把研发强度、营收增速、市值认可度等变量纳入评价体系,精准匹配重点领域创新企业发展特点,加强风险约束,实现服务创新与风险防控的综合平衡。
注重发挥地方政府作用,是本次改革的务实之处。改革着力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上市企业信息机制,提升审核注册质效。既发挥地方政府贴近企业、了解当地产业的优势,从源头提升拟上市企业质量,又强化全链条责任约束,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不法行径从严追责,有利于推动更多优质创新企业高效对接资本市场。
本次改革强调系统性思维,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精准度与便利性。比如,再融资领域推出储架发行制度,提升融资灵活性与时效性;优化简易程序;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境内上市未满三年的公司,允许优质企业灵活设置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支持发行科创债、绿色债等产品;引入做市商机制增强市场稳定性,优化市场交易机制,丰富指数、期权等风险管理工具。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内涵,努力实现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良性循环。
全过程严监管,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特点。对中介机构强调进一步压实职责,包括加强执业质量评价、严格准入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督促保荐机构提升专业能力与合规水平,真正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改革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把规则公开、程序透明、权责清晰贯穿各环节,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为创新资本形成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深化创业板改革,是资本市场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制度深化,也是全面推动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从优化上市标准到畅通融资渠道,从压实各方责任到激活投资生态,本次改革系统构建覆盖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推动创业板从融资平台向创新生态平台升级。随着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创业板有望更好发挥资本集聚、价值发现、产业培育功能,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金融新动能。(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聂无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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