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兴海广兴市场发文禁止经营户在滁州水果市场营业一事引起社会关注。
5月25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说明——
近日,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广兴公司”)发布《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引发媒体和网民广泛关注。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5月22日,滁州水果市场正式开业运营,由于两地相距较近,同业竞争引发现有海广兴公司经营户强烈反映。海广兴公司向商户发布内部管理通知,后流传至网络,引发广泛关注。针对该通知中相关表述用词不当及不够严谨之处,我局于5月24日约谈海广兴公司,并已督促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核查,规范企业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有序发展环境。
同日稍早,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就5月22日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一事,向大家郑重道歉。该通知未经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批准,属于流程失误,且其中部分用词不够严谨、存在不当之处,给大家带来了困扰和误解。对此,我们深感抱歉,并决定正式收回该通知。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