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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沿线杂草丛生 牵出百万元除草剂造假案

2026-05-07 09:58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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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沿线杂草丛生 牵出百万元除草剂造假案

2026年05月07日 09:58 来源:中国青年报 陈柯安 李成猛 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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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夏季,铁路沿线的杂草进入生长旺季,极易侵入铁轨,影响线路稳定,清除杂草、筑牢行车安全防线,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工作。其中,甲嘧磺隆可湿性粉剂、苯嘧·草甘膦可分散悬浮液因除草效果显著、适配铁路养护需求,长期以来一直被铁路站段采购。但一些不法分子在贪欲的驱使下,打起了除草剂的主意,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日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樊某某、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除草剂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三年,并处相应罚金。

樊某某长期从事除草剂销售业务,常年向全国多个铁路站段供应相关产品,销路广。日子久了,专用于非耕地的甲嘧磺隆居高不下的成本,让想赚更多的樊某某逐渐不满于现状。他觉得,非专业人员很难区分各类除草剂的真伪,于是便动起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牟取暴利的歪心思。

2023年4月至2024年5月间,樊某某以其实际控制及借用的两家公司名义,精心布置骗局:一边指使他人仿冒除草剂合格证、农药生产企业的授权文书、除草剂产品标签、二维码和包装;一边指使王某某雇佣他人,采用替换标签、冒充成分等方式,使用价格相对较低且不具有除根和长残留性质的甲·灭·敌草隆、二甲·唑草酮、草铵膦·精喹禾·乙羧氟冒充价格相对较高且具有相应性能的甲嘧磺隆和苯嘧·草甘膦,通过产品整批替换,向各铁路站段批量出售。

这样“偷梁换柱”的操作,不仅让樊某某大幅压缩了成本,更让他找到了一条“长期敛财”的歪路:使用伪劣除草剂达不到甲嘧磺隆的除根效果,铁路站段只能反复采购、反复施用。为了掩人耳目、稳固“生意”,樊某某还特意以专家、顾问的身份,主动上门“指导”铁路站段施用自己供应的除草剂。看着自己精心编织的骗局一直未被识破,樊某某的胆子越来越大,生意也越做越“红火”。

据了解,在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接到举报前的一年多时间里,一批批披着“正规外衣”的伪劣除草剂流入全国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家铁路站段,累计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00余万元。2024年8月,樊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警方抓获,次月,王某某也被传唤到案。

“公安的证据都站不住脚,你们不能靠推理定我的罪。”2024年12月31日,该案移送至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北京铁检院”)审查起诉,在此期间,樊某某凭借长期向铁路站段销售除草剂的经历自诩行业专家,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北京铁检院办案组全面梳理涉案线索,从除草剂生产、销售、购买的全周期链条切入,先后前往北京、河北、山东等地的多家正品生产企业、销售平台及使用单位实地核查,开展4批次除草剂成分鉴定,围绕“正品除草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伪劣产品的成分有哪些”“使用伪劣除草剂的铁路沿线杂草清理情况如何”等核心问题层层拆解,逐步完善证据链条,攻克了第一道办案难关。

看到自己偷梁换柱的行为瞒不住,樊某某狡辩:“我只是替换了一部分除草剂,并没有卖那么多。”对此,樊某某笃定自己销售除草剂的时间久、数量大、范围广,办案组难以厘清这笔账。

办案组逐一对照各铁路站段的招投标材料、樊某某公司的进发货记录及财务报表,结合此前获取的鉴定意见,精准区分每一笔交易中除草剂的真伪。在此基础上,通过核算同类合格除草剂的中间价格,结合伪劣除草剂的实际占比,最终精准核定了全部伪劣除草剂的销售金额。

当案件事实和犯罪数额摆在面前,“专家”樊某某仍不死心,又一次提出辩解:“虽然我替换了除草剂,但我替换的也是真除草剂,能够达到除草效果,只是客户不懂,误以为只有甲嘧磺隆才好用。”

鉴于除草剂领域的销假、销劣类案件较少,专业性强,且樊某某始终以药效为借口规避罪责,办案组聚焦案件行为认定问题,专门邀请农药、行政法学、刑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执法人员开展论证,明确厘清案件法律适用难点。办案团队最终得出结论:甲嘧磺隆适用于铁路沿线等非耕地防除杂草,能有效除根且持续期较长。而被樊某某用以冒用替换的成分,适用于耕地防除杂草,对铁路沿线的杂草起不到长期抑制的效果,虽然被替换前后的农药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农药属性,但使用场所、防治对象、功效均不同。因此,以上述价格相对低廉、不具备除根及长残留性质的除草剂,冒充价格较高且具备相应性能的除草剂进行销售的行为,已符合法律规定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情形,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025年5月,北京铁检院以2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人提出的证据、事实、定罪、量刑等被全面采信。2025年11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在2026年2月底的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进一步指出,假冒除草剂不仅扰乱农资市场秩序,更因药效不达标,无法有效清理铁路沿线杂草,直接威胁铁路运行安全,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建议维持原判。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暴露的铁路养护物资采购、管理等方面的现实漏洞,北京铁检院积极与被害铁路站段开展沟通座谈,精准梳理风险隐患、作出安全提示,并制发检察建议。2025年6月,检察官还曾应邀前往两家铁路站段讲授法治课程,助力提升铁路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至此,这起流入铁路站段的“假农药案”尘埃落定,危害安全的“杂草”终被消除。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