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寇佳丽
4月份以来,北京市、重庆市、广州市、天津市、杭州市、深圳市等地均就营商环境发布了新的政策举措。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何代欣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地方相关部门针对经营主体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有助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各类经营主体“进得来、退得出、活得好”。
兼顾准入与退出
从本轮工作部署看,“支持外资企业”成为部分地方新政的关键词。例如,《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三十条(2026年)》提出“支持外资企业在穗落地总部机构、研发中心等,对境外投资者以利润再投资方式,投向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的,按照投资额10%抵免应纳税额”;《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强调,“提升外资企业准入便利度”。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是各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必答题。长期以来,外资企业在扩投资、稳就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如今,多地从不同角度入手,为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创造良好条件,有助于更好地引导外资企业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释放价值。
如何推动经营主体有序退出,也成为多地新政关注的焦点之一。例如,《重庆市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要求,“完善强制注销、强制清算、批量吊销、另册管理制度,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举措优化经营主体退出路径、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可有效降低退出成本,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更好地推动盘活闲置资源、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央地协同发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手段。2026年以来,我国立足发展实际以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求,出台了涵盖金融、智慧监管、信用评价等诸多领域的改进措施与改革举措,以激发市场活力和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
例如,4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显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发展;同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旨在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从增量政策的发布节奏来看,年初至今,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都在大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同层面的政策举措相辅相成,共同巩固了我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积极成效提供支撑。同时,从当前形势来看,后续会有更多地方针对营商环境精准发力、多点施策。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中,各地既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当地经营主体发展活力的难点堵点问题,又要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的基础上加强跨区域协同配合,最大程度确保规则标准的一致性,提高政策落地效率,真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盘古智库(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余丰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