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拉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就即将施行的《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
“《条例》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加快构建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侯静华说,《条例》共四十一条,主要包括城市管理规定、执法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拉萨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秦彦磊说,《条例》的颁布实施,弥补了拉萨市缺乏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性法规的空白,其突出特点是兼具前瞻性和实用性,既构建了城市管理的大格局,又明确了具体工作标准和细节。
据介绍,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城市、高原特色城市,拉萨市在城市管理中注重高原特色、民族文化保护和运用,在《条例》中明确城市管理应当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应当体现地域文化、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同时,《条例》还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和精细化,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
侯静华表示,下一步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大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将《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