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队伍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政法系统的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的切身安全感、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实现。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不仅要求队伍有过硬的专业本领,更要求政法干警树立和践行符合政法工作实际的政绩观。这种政绩观,绝非简单的数字、数量,也绝非只把工作做完、把案子办完,而应深植于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服务人民的实干实效和履职尽责的担当作为之中。
以忠为魂,是政法系统正确政绩观的政治基石。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这决定了政法工作政绩的首要标准是政治标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铸牢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现实中,如果政绩观发生偏移,就可能出现为了局部或个人“成绩”而对工作打折扣,甚至出现违背老百姓意愿的情况。真正的政法工作政绩,始于对党的绝对忠诚,成于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这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符合政治方向、体现政治要求,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以实为要,是政法系统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导向。政法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实效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追求实实在在的成效。如果片面追求结案率、调解率、打击数等“账面”成绩,而忽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忽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忽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就可能掩盖现实问题,甚至损害政法工作的公信力。真正的政法工作政绩,从来不是冰冷的报表,而是社会的长治久安与群众的真心认可。为此,我们必须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强化实战化精准化培训、深化政法各单位同堂培训等举措,切实提升干警履职本领,确保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同时,要坚决纠治“庸懒散软浮推”等作风问题,杜绝一切不解决问题的“花架子”,将工作重心和评价标尺置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实际贡献上,以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的实绩实效论英雄。
以担为责,是政法系统正确政绩观的时代要求。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面对千头万绪的群众工作,就是要下足绣花功夫,用心用情履职尽责,用政法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我们一方面要完善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为那些在法治轨道上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警撑腰鼓劲,营造鼓励干事创业、宽容探索失误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要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厚植为民情怀,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全方位监督管理,深化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切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唯有将“干净”与“担当”统一起来,在严管中体现厚爱,在激励中强化约束,才能锻造出既有“铁一般纪律作风”,又有“铁一般担当精神”的政法铁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过硬政绩。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是一项系统工程,树立和践行“忠、实、担”的政绩观是一项重要行动指引。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践行者,我们唯有铸牢忠诚之魂、崇尚实干之要、砥砺担当之勇,并将其融入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与纪律作风建设之中,按照党中央和上级有关要求,敢干、实干、快干、会干,方能真正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基层政法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贵州省贵阳市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责任编辑:张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