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党中央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为就业工作指明方向。作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关键抓手,“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这一重点任务也被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劳动者不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发展成果的共享者。劳动者拥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就有了收入来源,进而具备消费能力。消费又反向牵引生产与投资的扩容升级,形成“就业—收入—消费—投资”的良性循环。从这个角度来看,就业既关乎百姓生计,又关乎经济发展。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正是为了将经济发展和百姓生计统一起来,在发展过程中创造岗位、提升就业质量。
“十五五”时期,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伴随技术迭代加速,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领域职业需求“井喷”,但相关人才供给不足,劳动者技能与新兴产业岗位需求之间的不匹配情况,将在一个时期持续存在。面对新形势,需要以前瞻的政策设计、精准的服务供给,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良性生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经营主体是就业岗位的主要创造者和提供者。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首要任务就是培育、呵护、服务好各类经营主体。这就需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抓手,解决经营主体面临的融资难、市场开拓难等问题。以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为重点,建立援企稳岗常态化机制,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吸纳就业补贴、重点群体税收优惠等政策。经营主体扎根更深、发展更快,自然会创造更多用工需求,吸纳更多劳动力。
技术进步不会停滞,如何在时代变革中让劳动者“不掉队”,关键在于“投资于人”,持续提升劳动者技能。比如,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因地制宜确定培训重点,推广“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制”等培训模式,加快培育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当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成为跨领域复合型人才,从被动等待挑选转向主动创造价值,技术就不再是替代者,而是赋能者。此外,还需强化高质量就业政策供给,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让每一个劳动者都安心、放心、有奔头。
准确把握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内涵,要始终把就业放在发展的优先位置,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础。当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通过勤奋工作实现自我价值,当技术进步带来的不是失业焦虑而是成长机遇,就业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持久动力,中国式现代化的民生成色也将更足。(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乔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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