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近日表示,我国初步建成全国海洋能资源数据库,已完成浙江、福建沿海海洋能资源富集区精细化调查,两省海域的潮流能、波浪能可开发量超7000万千瓦,可满足我国约4000万户家庭1年用电量。
海洋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潮汐能(含潮差能和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等。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研究员武贺表示,加快推动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海洋能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上制氢等多元能源形式协同融合,有利于提升海上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和安全韧性,增强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推动形成多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海上新型能源体系。
他表示,我国海洋开发格局正加快从近岸向深远海拓展,海上生产生活对绿色、可持续的能源供给更加迫切。加快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对于提升深远海综合保障能力、降低开发成本、提升海上能源自主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是推动深远海开发由资源潜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支撑。
据介绍,目前我国首套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奋进号”运行近4年,百兆瓦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也已开工建设。全球首台兆瓦级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日发电量等主要指标达到预期,首个半潜式波浪能养殖平台“澎湖号”运行稳定。
2025年2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国际能源署海洋能系统技术合作计划预测,2050年,全球海洋能装机将达到30万兆瓦,年产值3400亿美元,年减排二氧化碳超5亿吨。欧盟、英国、美国等主要经济体也竞相布局,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性配置和专项支持等方式推进海洋能示范项目。如英国通过可再生能源差价合约固定电价等政策,力争推动海洋能利用规模率先达到百兆瓦级;美国近年来也多次修改相关法案,推动海洋能技术向低成本、规模化方向发展。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五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动海洋能技术上水平,产业上规模。
首先,全面摸清家底,做到“有得用”。我国将把海洋能资源调查评估从近海向深远海拓展,摸清分布和储量,前瞻性科学布局,相关成果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
其次,突破核心技术,做到“用得了”。我国将支持鼓励领军企业和科研单位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着力突破海洋能利用关键核心技术,提高能源转换效率,提升海洋能装备性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同时,推进示范引领,做到“用得好”。自然资源部深入做好规划编制、项目选址、要素保障等工作,推动百兆瓦级潮流能规模化利用、岛礁波风光储一体化能源平台、波浪能与深远海养殖融合等示范工程落地实施,促进海洋能在多种场景应用见效。
此外,强化交流合作,做到“用得广”。密切跟踪掌握国际海洋能发展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海洋能规则标准等制定和修订,利用博览会等合作平台挖掘国际合作潜力。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