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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险为失能老人托底解忧

2026-03-28 06:36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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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险为失能老人托底解忧

2026年03月28日 06:36 来源:经济日报 张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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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旨在通过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更好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的基本保障需求。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有4500多万失能失智老年人需要家人或养老医疗机构给予长期照护。随着60岁以上人口突破3亿人,慢性病高发、功能衰退、照护依赖等问题日益增多,传统以急性治疗为核心的医疗体系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连续照护体系,在基本医保覆盖的基础上,还需要长护险协同发力。

长护险,是针对那些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辅助全部或部分日常生活的被保险人,为其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或者照顾性护理服务提供的经济保障保险。当前,我国医康养发展重心正从设施建设转向机制贯通阶段。多地以长护险为纽带,整合医院、康复中心和养老机构资源,初步形成以需求评估为基础、服务供给为依托、费用共担为保障的“医—康—养”连续照护链条。比如,山东青岛、上海等地通过统一失能评定标准、制定分级服务目录、设立多元服务提供主体,使参保人可按需选择居家上门、社区日间或机构集中照护,相关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按规定报销,有效缓解了家庭照护压力。部分保险机构也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过其投资行为是否可持续,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起稳定预期以及有秩序的规范。眼下更需关注的,是如何通过长护险引导医疗资源下沉、激发基层服务能力、重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

就国际经验看,长期护理保障路径差异显著。例如,德国作为全球首个建立社会长护险的国家,自1995年起实行强制参保、劳资共担、财政托底模式,覆盖全民并设有五级失能评估体系,还特别强调对家庭照护者的经济补偿,鼓励亲属参与日常照料,体现出对非正式照护体系的价值认可。我国正努力探索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道路,一方面坚持政府主导、稳妥推进,在现有医保管理体系基础上嵌入长护险功能,降低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兼顾城乡和地区差异,采取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策略,同时为商业保险预留发展空间,构建多层次保障格局。

进一步优化长护险,为失能老人解忧托底,须从多方面着力,提升医康养产业体系韧性与可及性。

其一,加快推动长护险立法进程,将其纳入社会保障法体系。明确长护险的独立险种地位,统一名称、参保范围、筹资责任与监管规则,实现从“试点政策”向法定层面的跃升。优化筹资结构,探索“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分担、财政补助、公益资金补充”的多元共担机制,增强财务稳健性。

其二,强化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与标准的统一。支持地方依托职业院校和医疗机构建设区域性照护人才培训基地,扩大老年健康照护专业队伍规模。制定全国统一失能评估标准、护理服务规范和技术操作指南,防止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推进医保信息系统与卫生健康、民政养老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失能评估结果互认、服务记录共享、结算流程一体化。探索对连续照护单元实行“按人头打包付费”,激励机构提供整合式、高效能服务。

医康养产业是关乎亿万家庭福祉和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在做精做强医保的基础上,协力发展长护险,将重塑我国健康服务系统的价值坐标,即从疾病治疗向功能维护、生活质量提升延伸。通过打通堵点、凝聚合力,我们将构建起一个公平可及、持续可靠、充满温度的老年健康照护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民生根基。(作者:张露文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