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加强省际毗邻地区联动治理。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培育简约文明的婚俗文化”。这是自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6年对治理高额彩礼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整治婚俗陋习、深化移风易俗、夯实乡村治理根基的坚定决心。
在现实生活中,恋爱期间互赠的礼品、为结婚购置房产车辆的出资款等,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彩礼?如何判断彩礼数额是否过高,是否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婚约解除或婚姻无法维系时,彩礼又在何种情形下应当予以返还?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涉彩礼纠纷热点难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司法机关负责人与法学专家。
严惩骗取彩礼违法行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文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为划清正常民俗往来与违法索取财物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也是司法机关整治高额彩礼、打击婚骗犯罪的重要依据。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一则案例显示,被告人马某组织多名女子“闪婚闪离”,骗取15个家庭200余万元,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短期内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可以认定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表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涉嫌骗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当事人以索要彩礼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不仅要退赔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有力震慑不法分子。
吴景丽同时指出,彩礼本是历史悠久的民间习俗,但攀比之风带来的高额彩礼,既造成给付彩礼的一方家庭背上沉重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纠纷隐患,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最高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移风易俗的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关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期盼要求,引领全社会“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厘清涉彩礼纠纷裁判规则
彩礼具有地域性特征,不同地区的彩礼种类、项目均有所不同。2024年2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原则,对彩礼范围认定、彩礼返还主体等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规定,统一人民法院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月表示,按照最高法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判断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并没有统一的金额标准,而是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实践中,在缔结婚姻时,有的当事人除了给付彩礼礼金、“五金”等财物外,还存在购房款、购车款等金钱给付。这种给付行为可能是基于当地习俗,也可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间的协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给付目的予以处理。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男方认为购车款属于彩礼,应全部返还;女方则认为购车款是赠与,不应返还。法院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查明,因女方答应为其买车后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才给付购车款。虽然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但男方的行为是以婚姻为目的,购车款具有彩礼性质。法院最终酌定女方返还部分金额,对其关于购车款系赠与的主张未予支持。
“一般而言,各地人民法院应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王丹说,如果一方当事人以婚姻为目的向另一方给付购房款、购车款等大额款项,应视该款项具有彩礼性质,可按照彩礼裁判规则予以处理。
培育简约文明
公共政策与法律规范清晰划定了合法与违法、合俗与失序的边界,治理高额彩礼并非简单否定彩礼习俗。“对于彩礼,应当视具体情形而论,不是要‘一棍子打死’。”蒋月表示,通常情形下,当事人及其家庭以婚姻为目的,自愿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和收受彩礼,并不违反法律和道德。
蒋月认为,无论是“给不给彩礼”还是“彩礼金额多少”,违背给付人的意愿,单方强行要求将彩礼和结婚捆绑在一起,给付彩礼就结婚、不给付彩礼就不结婚,该行为就有可能涉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变成违法行为。“如果给付彩礼的价值或者金额明显超出了给付一方的经济能力,甚至导致男方不得不大额借债来支付,那就突破了公共政策的容忍度,为政策法律所不允许。”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持续推动治理高额彩礼,依法规制借婚姻索取财物和婚介乱象。“促推移风易俗,需要关口前移,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吴景丽表示,下一步,最高法将进一步把治理高额彩礼融入“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的优势,开展巡回审判,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完善村规民约,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做实婚姻家事纠纷前端预防、多元化解。
专家表示,对于农村高额彩礼问题,既要持续推进综合整治,也要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培育简约文明的婚俗文化。据了解,最高法将强化与中央农办、全国妇联等部门协作,推动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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