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募基金行业迎来信息披露新规。3月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准则》),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5项有关公募基金信息披露XBRL(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模板。
近年来,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提速,资产管理规模持续增长,产品类型日益多元,已成为资本市场机构投资和居民财富管理的重要载体。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底,我国境内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共165家,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37.77万亿元。
去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加强透明度建设。修订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信息披露模板,强化基金产品业绩表现及管理费分档收取的信息揭示,综合展示产品中长期业绩、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投资者盈亏情况、换手率、产品综合费率水平、管理人实际收取管理费等信息,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简明度和针对性。此次新规落地,将进一步提升行业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中信建投证券金融工程及基金研究团队首席分析师姚紫薇表示,《准则》是我国公募基金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制度供给。一方面,通过对既有规则进行体系化整合与披露口径统一。另一方面,明确提出分层次、针对性的披露要求,有助于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可读性,优化整体披露结构安排与运行效率。
具体来看,《准则》共3章36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整合定期报告披露制度、明确不同报告披露重点、明确信息披露自律管理主体及要求等。从《准则》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讨论情况看,市场对此次规则修订评价整体积极正面。
此次新规发布后,信披内容将更突出以投资者为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季报中新增产品过去7年、10年中长期业绩,不再披露过去1个月的业绩,引导行业更加注重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同时,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过去一年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盈利投资者占比情况,推动行业更加重视投资者利益。业内人士认为,从监管导向上看,此举将有助于提升投资行为稳定性。同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股票换手率数据,强化投资行为稳定性的信息揭示,督促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形成更加审慎、理性的投资观念,纠治过于激进的投资行为。
从制度传导路径来看,《准则》的实施有望在多个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姚紫薇认为,对资本市场整体而言,信息披露质量的持续提升,有望引导长期资金有序入市,稳定市场预期,抑制过度短期交易行为;对投资者而言,更加统一、聚焦且具备可比性的信息披露体系,有助于其有效识别短期市场波动与营销信息的干扰,基于长期回报特征及真实投资行为作出更加理性、审慎的配置决策。(经济日报记者 马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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