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当数字经济的洪流从“野蛮生长”的峡谷涌入规范发展的平原,如何厘清“七天无理由”的边界?如何为困在“剧情带货”里的消费者撑腰?又如何守护好“银发族”的钱袋子?成都互联网法庭用一系列直击网络消费痛点与热点的判决给出了答案。
这些判决不仅彰显了司法的智慧与温度,更在深刻变革中确立了底线规则,为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注入了不可或缺的司法力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成都互联网法庭“仅退款”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名”:四川审理某电商平台纠纷案,统筹保护商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了多个平台存在的退款规则不公问题。
近日,2026年“E法同行”全国网络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在成都启动。记者随媒体团走访时了解到,报告中提到的案件不是个例,而是成都互联网法庭自2023年以来审理的系列电商平台纠纷案。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媛媛在受访时表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对电商平台存在的退款规则不公问题进行系统治理,通过精研法理基础,全面审查证据,合理确定责任,依法保障商户合法权益。
成都互联网法庭是经最高法批复,于2021年4月9日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挂牌运行、5月1日正式受案的专业互联网审判机构,隶属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是全国首家跨省内行政区划管辖涉网案件的专业法庭。其集中管辖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辖区内,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第一审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涵盖网络购物、网络服务、数据权益、虚拟财产、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网络侵权等20余类数字经济纠纷。
法庭秉持 “便民、高效、科技、多元、服务” 理念,打造 “云系列” 智慧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在线诉讼、区块链存证、异步审理等功能,大幅降低跨区域维权成本。
五年来,法庭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明确平台依据规则进行内部管理的合法性边界,既尊重平台依法依规的自治行为,又防止平台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商家合法权益。
只需1元钱,就能把一辆价值11万余元的汽车开回家?在成都互联网法庭公开审理的一起信息网络买卖纠纷案中,原告小文获悉某某电商平台的“一元购车”活动,但在下单后,却被商家告知那只是“测试链接”。这次纠纷,引发了一场“合同是否成立”的激烈辩论,也因为其中所涉及的网购纠纷常见元素,导致一石激起千层浪。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小文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主审法官指出,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应依据民法典要约,承诺规则,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前提。本案中,商品链接存在信息瑕疵,标价异常,且商家已提前说明链接未完善,该标价并非真实销售意思,故合同不成立。
记者了解到,本案明确了网络购物合同的司法认定标准,平衡消费者权益与电商行业发展,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商家规范经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
在“刘某某与成都某科技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指出,“卖惨式”营销通过虚假人设、编造故事等手段营造悲惨场景吸引流量,破坏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依法支持平台对违规主播的处置。
如今,从守护“银发族”的钱袋子,到规范网购促销“暗箱操作”;从厘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边界,到戳穿“剧情演绎式”直播带货的虚假面具……成都互联网法庭聚焦当前网络消费领域的热点与痛点,每一份判决都彰显了司法的智慧与温度。
五年来,成都互联网法庭审理了涉网络的消费纠纷案件有5000余件,通过树立裁判规则引导商家诚信交易、构建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
程媛媛表示,法庭以裁判树规则,审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 “成互智慧”,助力西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苗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