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并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作为一项重要举措。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产业创新注入强劲动能;产业创新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通过产业升级促进科技迭代。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破解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治本之策。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关键是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有利于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真正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转化通道。
当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融合进程还存在明显堵点。
一是产业需求传导不畅。当前我国产业需求未能有效牵引研发方向,创新供给与产业升级之间出现脱节。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产业实际场景、工艺适配、成本约束把握不足,科研成果与市场实际需求脱节,成果转化难以跨越“死亡之谷”。企业虽能敏锐感知市场需求,但缺乏对接科研端的机制与能力,未能建立将产业痛点精准传导至科研端的有效路径,使市场需求难以转化为明确的科研命题,造成“科研埋头攻关、产业急需无门”的错位。
二是创新要素集聚不足。我国创新资源总量丰富,但分布相对分散,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资源协同不够,跨领域、跨主体的创新联盟实质性运作能力依然薄弱。金融机构对早期科研项目的风险识别和支持机制不健全,社会资本对科研项目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占比较低。创新要素难以围绕产业目标形成合力,削弱了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实际支撑。
三是成果转化链路受阻。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有赖于中试熟化、工艺迭代、市场适配等一系列紧密衔接的环节以及资源整合。但当前的科技成果转化链路存在明显断点,特别是中试、工程化、市场验证等环节的问题突出,所需的资金、技术服务、市场渠道等资源较为分散,跨主体协作机制还不顺畅,导致大量科技成果停留在论文或样品阶段,未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当前,我国整体科技成果转化率在35%左右,与发达国家60%至70%的水平还存在差距。
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和创新主体,具有连接科技、市场、产业的天然属性,是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关键枢纽。
企业是产业需求的“感知者”,能为科技创新提供精准指向。企业直面市场竞争,对产业发展痛点、市场需求变化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可以及时捕捉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有效牵引科技创新从追踪模仿迈向前沿引领,避免科技创新的盲目性,助力创新成果真正服务于产业发展。
企业是创新资源的“整合者”,能为融合发展提供要素支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需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的跨领域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而企业正是要素集聚的核心载体。大企业可以有效整合跨领域资源,中小微企业可聚焦细分领域,与大企业形成互补。促进创新资源在不同规模企业间流动、配置,能提升整体创新效能。
企业还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者”,能为价值实现提供关键载体。企业具备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和服务的工艺条件、生产能力和市场渠道,以其对规模化生产的组织能力,通过中试基地建设、生产线改造、场景开放等有效弥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落地之间的鸿沟,切实破解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
锚定“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目标,需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打通从需求识别、要素集聚到成果转化的完整链条。
完善需求传导机制,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出题人”。支持企业特别是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提炼产业技术需求、凝练研发课题、开展“揭榜挂帅”。搭建数字化供需对接平台,整合企业需求、各方科研能力等数据资源,促进技术需求和创新成果的高效匹配。健全需求反馈闭环,推动高校、科研机构按企业实际应用效果迭代优化技术,确保创新方向始终紧扣产业需求。
构建创新要素集聚平台,支持企业成为资源“整合者”。进一步推动设备共享、数据开放、人才共育,完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开放共享的产业创新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推动研发设备、数据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跨主体高效流动和协同使用。支持企业设立联合实验室,完善科研人员兼职兼薪政策,打造跨领域、高水平的复合型创新团队。鼓励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协同开发“研发贷”“专利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产品,利用产业链链主地位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信用共享,破解创新活动融资约束。
健全成果转化体系,赋能企业成为转化“主导者”。支持企业牵头搭建科技成果集成运营平台,联合专业机构构建市场化评价机制,开展专利导航与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建立面向产业需求的技术交易撮合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体,共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工业验证平台、产业化平台,打通技术熟化、中试验证到产业化的关键链路。鼓励企业开放真实应用场景,为创新产品提供早期市场验证,推动产品实现快速迭代和规模化应用。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申红艳 作者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