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同时要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是消除信息不对称、弥合劳动力市场供求不平衡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实现就业公平的必要之举。
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仇童伟表示,地方政府既面临“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等优化民生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又需要兼顾地方经济发展任务。设定合理的经济增长目标既是稳就业、防风险、惠民生的需要,也有经济增长潜力和有利条件支撑,并与中长期发展目标相衔接。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既需要在就业服务体系中投入财政资金以完成就业增长任务,又需要在经济发展中投入财政资金以完成经济增长任务。
为推动就业提质扩容,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舒认为,要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促增长中稳就业。经济发展始终是促就业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尤其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阶段,需要通过高质量发展,转换发展动能,寻找新的增长点,从而实现以进促稳。当前仍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重点,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突破点,为地方经济赋能,内涵式增加社会就业岗位。这既符合地方政府的偏好和利益,也是以市场方式解决就业不足问题的重要举措。但也要清晰认识,传统行业劳动密集型特征和新兴产业劳动替代型特征,加快推动作为经济增长和就业收入基本依托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使之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推动新旧发展动能平稳接续转换。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切实做到稳中求进与以进促稳相结合,充分发挥在稳就业中的作用。
加强财政就业支出预算管理与用途管制,强化短长期发展模式的协同。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是弥合劳动力市场供求不平衡、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从推动高质量就业的角度来说,地方政府增加在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中的财政投入不可或缺。为此,需要因地制宜制定财政就业投入策略。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应以传统经济增长带动就业模式为主,适度提高公共就业服务预算,重点保障在就业服务、就业培训、职业教育等方面的财政支出,既要立足于当前发展实际,又要通过职业教育等专业性培训,提高对未来高质量发展的适应性;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由于其正面临高质量发展推进和产业结构转型,需要加快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在高质量劳动力培养和高质量便民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同时,要在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以高质量就业环境匹配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赋予基层更大财政自主权与决策权。着力提高基层财力水平,保障基层政府对财政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加快推进地方税基改革,切实贯彻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精神。通过完善一级财权、一级事权的权责对等模式,充分厘清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支出责任,推动上级政府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履责。同时,需要强化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的预算管理和使用监督,切实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中的导向性功能。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