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意见 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

2026-02-12 22:36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查看余下全文
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意见 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

2026年02月12日 22:36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字号 ]

记者2月1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对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问题作出全面规定,为执法办案提供明确指引。

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是指在货物经由内河水域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运输、装卸、储存、配送等过程中发生的侵犯财产犯罪,具有跨地域性、流动性、隐蔽性的特征。

意见提出强化证据意识。其中,对重大、疑难、复杂和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商请人民检察院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

意见还坚持系统治理,立足惩防结合,对执法办案中推动行业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通过健全长效机制,为水运物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据悉,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共同抓好《意见》的落实工作,持续加强对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依法惩治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水运物流安全畅通,服务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