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记者 王悦阳)记者2月11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近日印发施行《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领域具有自然垄断环节,近年来垄断行为较为多发,公用事业经营者容易将其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市场竞争。由于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点,其垄断行为的类型、表现和损害均呈现一定特殊性。
指南共七章50条,针对公用事业领域垄断问题,系统总结执法经验,准确把握公用事业领域特点和市场竞争规律,全面细化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认定规则,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提供更为明确、清晰的指引。
指南对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进行针对性规定,主要包括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等六方面。其中,指南在总结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对瓶装液化气等行业出现较多的垄断协议行为,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出现较多的限定交易、搭售和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均进一步细化表现形式。
在引导公用事业经营者合规经营方面,指南规定支持企业加强合规建设、鼓励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强化企业合规正向引导、持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记者赵怡宁 王悦阳)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强化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内容。记者11日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3667起,涉及交易金额约17.4万亿元。
来自发布会的信息显示,近年来,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规则体系持续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效能不断提升,有效激发了市场并购活力。
修改后的反垄断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介绍,在优化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规则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进行了系统性完善,构建起覆盖申报、审查、处罚、合规的全链条监管框架。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3667起,99%以上的集中被快速放行,鼓励经营者依法实施集中。在年均申报量较“十三五”增加74%的情况下,审查效率进一步提升。徐乐夫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以高质量监管执法营造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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