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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知识产权保护新课题

2026-02-07 04:01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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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知识产权保护新课题

2026年02月07日 04:01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记者 李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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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专家表示,这一安排有利于推动我国创新从技术积累迈向价值创造、规则塑造,对促进我国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意义重大,更是应对国际科技竞争的重要举措。

规则适用难度加大

技术创新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产业格局,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适配性挑战日益凸显。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有效发明专利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达229.2万件,同比增速比总体水平高2.2个百分点。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第六代通信等产业诞生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有力促进了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适用提出新挑战。传统知识产权制度面对新兴领域的技术特性与应用场景,不能有效适用,导致权利认定、侵权判定、规则适用等环节出现诸多实践困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冯晓青表示,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产生的各类成果是否符合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条件,以及在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件时其权利行使与限制、侵权判定和法律责任等,都缺乏现行法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导致裁判标准和证据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此外,面对新兴技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存在如何拓展现有规则和原则,如何明确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边界、重构私权保护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平衡机制等问题。

在具体领域,制度适配的矛盾更为突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静态、人类主导、边界清晰的技术方案为核心保护对象,但新兴领域的技术特性打破了这一逻辑。”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经济增长研究室副研究员楠玉认为,在人工智能(AI)领域,AI不能作为发明人,AI生成内容是否具有版权存疑;创作涉及主体众多,包括数据提供者、开发者、用户等,贡献度难以量化;训练AI使用海量版权数据的文本与数据挖掘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存在争议;同时,技术迭代周期快,远超专利审查周期,导致保护严重滞后。

对于不少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而言,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同样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冯晓青认为,新兴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很多尚未经过市场化检验,企业在选择保护方式(专利申请或技术秘密)、确定申请时机以及选择申请国家和地区等方面,缺乏明确的制度指引和实践参考,增加了创新成果转化的风险。

重点优化保护生态

面对挑战,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需坚持规范性与灵活性并重,既要为技术发展定好规则、划清“跑道”,又要为快速迭代的创新留下足够空间,通过制度创新破解实践难题。

“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应立足现行法律原理和规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规律,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保护机制、激励机制、平衡机制、市场化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以及产业安全保障机制。”冯晓青建议,在制度设计层面,需聚焦新兴技术场景下的特殊需求,明确AI算法专利、生成技术方案的可专利性条件,以及元宇宙环境下虚拟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标准;在司法实践层面,应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标准,明确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建立适配新技术特点的证据规则,构建专门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冯晓青表示,目前,国内外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均有可资借鉴的司法案例,可以提炼相关裁判法理,吸收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国外在数据、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兴领域立法经验,也可为我国相关立法完善提供借鉴。

审查机制的优化是提升保护效能的关键环节。楠玉认为,需适应技术快速迭代的特点,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同时,严把授权质量关,加强创造性审查,坚决遏制低质量专利申请,避免公共资源被挤占,确保保护强度与创新程度相匹配。

在保护执行层面,强化维权保障、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是核心发力点。楠玉表示,可引入区块链存证、侵权预警等技术手段,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响应机制,实现侵权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借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实践经验,通过适用高额赔偿、反向行为保全等措施,及时为创新主体止损。此外,还应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鼓励行业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参与纠纷化解,提升维权效率。

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参与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已成为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创新主体全球权益的重要举措。

对于企业和科研机构而言,国际化布局需精准发力。楠玉表示,首先应主动运用国际工具,积极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海牙协定等渠道进行全球化专利布局,扩大创新成果的国际保护范围;其次要深度参与行业规则制定,鼓励头部企业加入或牵头制定国际技术标准,将自身核心专利融入标准体系,成为标准必要专利的重要持有者,这是提升规则影响力的关键路径;同时,要及时反馈一线实践问题,将跨国研发、数据跨境流动、海外维权中遇到的规则障碍,通过行业协会等渠道系统反馈给政府部门,为国家参与国际谈判提供实践依据。

冯晓青表示,当前,全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竞争愈发激烈,我国应进一步提升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我国在新兴领域的技术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体系。同时,要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积极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完善新业态环境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理论,促进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公平正义。(经济日报记者 李思雨)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