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涉彩礼纠纷案件裁判标准。哪些钱算彩礼?一起来看。
问:哪些钱算彩礼?
答:首先明确,彩礼本质是“礼”,前提是以婚姻为目的。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给付目的、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当事人身份等因素。
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大额款项,如购房款、购车款,通常具有彩礼性质。
问:见面礼、改口费、份子钱怎么认定?
答:这些都属于婚俗中的财物,性质有所不同。比如,见面礼和改口费属于双方父母或长辈对个人的赠予,一般不认定为彩礼;再如份子钱,是参加婚礼的人对新婚夫妻的赠与,属于双方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其他具有人身特殊性质的赠与物,比如传家宝、信物等,在发生纠纷时无论该物品价值的大小,离婚时一般都应当返还。
问:离婚时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答:如果是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即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对此,法院会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最终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时,也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最终确定返还数额。
(作者:李万祥 编辑:卢杨静 责编: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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