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金融领域打击黑灰产违法犯罪成绩单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在此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保险领域相关案件特征尤为鲜明。从“恶意退保”套取佣金,到“人伤黄牛”操纵鉴定、买断理赔权,相关案例触目惊心。这类行为对行业秩序形成持续冲击。
保险黑灰产之所以屡禁不止,与其“游走在规则边缘”的灰色属性密切相关。不法分子打着“维权”“全额退保”“快速理赔”的旗号,通过投诉施压、证据造假、程序对抗等方式牟利,使不少案件止步于行政协调或民事纠纷层面,难以进入刑事视野。
不过,随着套利行为的异化,这一性质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上海警方侦破的“师某合同诈骗案”揭示得尤为清晰:当投保本身就被设计为套利工具,当退保成为既定获利环节,其本质已不再是合同纠纷,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组织化诈骗行为。案件的入刑处理,意味着保险规则不应也不能是灰色套利的“缓冲区”。同样值得警惕的,还有“人伤黄牛”对理赔与司法鉴定体系的侵蚀。通过虚构伤情、操纵鉴定、伪造医学证明,不法分子不仅骗取保险资金,更实质性干预赔付结果,破坏的是社会对“依法理赔”的基本信任。这类犯罪一旦蔓延,其危害远不止于账面损失。
从此次联合行动释放的信号看,监管部门已形成明确共识:保险黑灰产不是单一机构、单一环节的问题,而是需要行刑衔接、部门协同、系统治理的长期任务。
在这一过程中,保险机构应首先扛起主体责任。黑灰产的滋生,往往与内部激励机制失衡、风控前置不足密切相关。前高后低的佣金结构、对异常退保的识别滞后、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失控,都可能在客观上为套利行为留下空间。因此,治理的重点不应是事后追责,而是源头收紧。一方面,保险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销售行为管理,加强对代理人队伍、合作中介和外包机构的穿透式管理,防止销售激励异化为套利工具;另一方面,要将风控关口前移,强化对集中退保、异常投保、人伤理赔异常波动等风险信号的技术识别能力,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监管部门反复强调的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三铁”内控管理准则,其本质正是要求机构回归长期经营逻辑,把合规和风险管理置于规模和速度之上。只有当违规成本显著高于短期收益,黑灰产才会失去依附空间。
消费者也并非黑灰产链条中的“旁观者”。在不少案件中,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部分消费者对保险条款理解不足,对理赔流程心存焦虑,通过“代办”“包退”“包赔”等承诺诱导其交出个人信息甚至参与造假。一旦卷入其中,消费者不仅难以实现所谓“全额退保”或“高额赔付”,反而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消费者应当清醒认识到,任何声称“无条件退保”“百分百提高伤残等级”的服务,本身就背离了保险与法律的基本逻辑。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金融秩序的守护。
从“打黑”走向“治乱”,不仅意味着更严厉的执法,更意味着治理理念的升级。当制度边界更加清晰、机构防线更加稳固、公众认知更加成熟,保险黑灰产赖以生存的土壤,才会真正被压缩。(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武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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