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全国总工会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2025年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作为工会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制度工具,“一函两书”通过柔性监督与刚性保障相结合,为破解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更推动形成了多部门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
多方协同治理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朱艳丽介绍,2025年以来,各级工会与法院、检察院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制度落地,确保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卫生、工伤保险等权益受侵害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置。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均已与同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协同协作机制,一张覆盖全国的权益保障网逐步成形。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既有法院通过司法建议,协同工会解决欠薪、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的案例,又有检察机关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工会督促新业态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落实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案例。其中,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的实践颇具代表性:从“检察+工会”精准对接线索移送,到调查核实阶段的“暖心探底”民生关怀,再到企业怠于整改后的多部门联合会商,充分体现了“一函两书”在劳动领域的监督合力。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介绍,按照“一函两书”的制度设计,工会发现用人单位出现违反劳动法律及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时,首先发出提示函与用人单位沟通;若提示无效,则发出意见书,要求用人单位答复和整改;若用人单位不答复、不整改,则进一步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建议书。“这是一套以协商、沟通等柔性化解为主的监督机制,不以追责为目的,而是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促进合规经营,最终实现劳动者与企业的‘共赢式’发展。”沈建峰说。
数据印证了协同治理的实效。2024年,全国各级工会共发出“一函两书”17万余份,成功办结欠资欠保案件7846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8412.5万元。朱艳丽表示,在“一函两书”的实践中,工会发挥了“前哨探头”“协商桥梁”和“协同枢纽”的独特作用,通过线索发现和风险预警,推动企业与职工的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贯通行政、司法等多方保护力量,共同筑牢劳动者权益的“防火墙”。
突破算法困局
劳动关系认定难、算法管理不透明、职业保障力度弱、个体维权受局限……近年来,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催生了84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算法作为劳动者获得收入的标准,往往因过度追求效率而忽视现实场景,成为权益保障的难点和堵点。
“算法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监管部门和劳动者很难摸清其背后的决策逻辑,既无法判断规则设定是否合理,也难以识别算法歧视等隐性不公,最终容易引发行业‘内卷’和生态失衡。”上海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上海市普陀区国资公司工会专职副主席朱雪芹坦言,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对平台企业用工实施全过程覆盖,加之现有法律法规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适用尚不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难免存在盲区和漏洞。
“一函两书”直击这一痛点。2025年3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区总工会移送的线索,反映部分快递企业存在算法设定不合理问题——配送时限脱离实际、派费抽成比例不透明、投诉延误即高额扣罚等,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经调查核实,青浦区检察院向区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区总工会同步向辖区快递物流企业发出提示函,推动算法源头治理。
在多方联动下,快递职工代表与企业围绕平台算法、考核规则展开平等协商,头部平台企业签订覆盖全网的算法协议,快递员单件派费收入提现比例显著提高,165万余名劳动者直接获益。“数字经济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早已从个人或小群体诉求,转向更广泛的群体性、公共性利益诉求。”朱雪芹指出,“一函两书”最大优势就是能够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及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呼声传递给平台企业,推动企业主动回应劳动者关切。
2021年至2024年,围绕订单价格、抽成比例、派单方式、时间预估、路线规划等核心算法规则,全国工会推动15家头部平台企业开展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2852家地方性平台或平台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开展协商,协商成果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2000万人。
“算法若是只追求目标最大化,而忽略量度标准的多元化,就会出现劳动者不堪重负的后果,不仅损害劳动权益,而且妨碍劳动者维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表示,该案的深远意义在于,推动算法从“效率至上”转向“安全优先”、从“目标最优”转向“权益至上”,为平衡平台算法指标与劳动规则提供了有效探索,成为平台劳动权益保障和新业态就业法治化的可贵实践。
凸显预防效果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工伤认定及待遇实现问题,成为亟待回应的现实挑战。
2025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范围及其保障水平,并为其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表示,此前由于无法直接适用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超龄劳动者相关权益面临法律保障不足问题,维权时也会遇到依据不明、渠道不畅、体制不顺等困难。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工会+检察+法院”协同保护超龄劳动者权益的实践,彰显了制度创新的力量。浙江省桐庐县某鞋企雇佣的超龄劳动者张某,在工作中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却因用工性质认定争议陷入维权困境。工会凭借信息灵、触角深的优势,第一时间获取线索并介入;检察院以支持起诉身份提供法律保障,助力固定证据、明晰权责;法院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依法保障其劳动基本权益,最终张某成功获得工伤补偿。
值得关注的是,以此案为契机,当地工会与检察院等部门重点聚焦该群体在工伤认定、保险缴纳等环节的权益受损困境,探索建立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填补法律政策空白,形成权益保障闭环,实现了从个案维权到类案治理的方案蝶变。
“‘一函两书’及其协同机制是监督机制,也是沟通和指引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劳动领域和工会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沈建峰指出,工会凭借层级多、覆盖广的组织优势,能够及时发现企业用工不合规行为,推动劳动者维权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并通过共商共治,凸显类案治理的预防保护效果,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经济日报记者 康琼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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