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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2025-12-09 11:17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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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2025年12月09日 11:17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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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以限制使用小区门禁系统来催交物业费,合法吗?业主大会决定的事情,物业有权提起诉讼吗?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人该不该及时退场?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统一裁判规则,促进物业纠纷矛盾预防化解。

良好的物业关系,需要物业服务人和业主共同维护,双方均要依法行使权利、全面履行义务。典型案例明确,物业服务人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催交物业费,不得采取限制业主使用小区门禁系统等超过合理限度的方式。同时,典型案例厘清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明确业主不得以房屋设计不合理等不属于物业服务人义务范围的事项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大会决定是业主自主对小区重大事项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方式。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直接约束业主以外的主体。物业服务人并非小区业主,也就没有诉请人民法院就业主大会决定效力作出裁判的权利。在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大会关于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的决定无权提起诉讼,依法维护业主大会决定的效力,保障业主自治权利。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交接难”,是当下物业服务领域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交还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明确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人拒不退场的,对其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费的主张不予支持。物业服务人应依法诚信履行义务,维护正常物业服务秩序。(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