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马某某交通违法”的情况,经调查:8月9日18时许,马某某驾车行经朝阳区酒仙桥驼房营南路时,存在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已对其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合并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
(责任编辑:单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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