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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亿元人民币

2021年01月20日 19:4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0日讯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0日讯 央行网站今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分别确定从事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注册资本与业务规模的比例要求。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股东应当以其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申请条件上,征求意见稿要求,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应当满足本条例资本实力要求的规定;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非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

  (三)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措施、技术能力和支付业务基础设施;

  (五)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措施、退出预案以及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措施;

  (六)有完备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

  (七)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可行的业务发展规划;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责任编辑:冯虎)

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亿元人民币

2021-01-20 19:4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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