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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访谈】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全力以赴推动外贸促稳提质

2020年08月12日 06:33   来源: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顾 阳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全球贸易遭遇重创。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大大好于预期。如何看待这份外贸“成绩单”?如何再进一步推动外贸促稳提质?经济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

  韧性足潜力大,外贸整体表现好于预期

  记者:上半年我国外贸发展有哪些特点?

  倪岳峰:上半年,我国外贸整体表现好于市场普遍预期,特别是6月份进出口双双实现正增长,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上半年,我国外贸概括起来有这样几个特点:

  出口国际市场份额稳中有升。上半年,国际贸易市场的“蛋糕”虽变小了,但我国的市场份额却在变大,这充分说明我国外贸的抗压力和竞争力在不断提升。随着全面复工复产,这个比例可能还会进一步提升,这是很不容易的,为我国继续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成为重要增长点。上半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增速高出全国进出口增速2.3个百分点,占全国外贸比重同比提升0.7个百分点,特别是中欧班列为畅通国际贸易提供了有力支撑,上半年货运量同比增长30.9%。

  民营企业表现抢眼。上半年,44万余家外贸企业保持正常进出口,比去年同期增加2.2万家。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增长4.9%,对外贸增长发挥了重要拉动作用,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上半年,跨境电商在线成交进出口总值超过6000亿元,增长6.7%,明显高于同期整体进出口增速。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正在不断积聚外贸发展的新动能。

  强监管优服务,推动外贸促稳提质

  记者:下一步,海关在推动外贸促稳提质方面有哪些举措?

  倪岳峰:下半年,海关总署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从4个方面发力,推动外贸促稳提质。

  一是继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是稳外贸最关键的一招。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指出:要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用深化改革的办法优化营商环境。今年6月份,我国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比2017年压缩59.3%和81.5%,通关成本明显降低,我国的跨境贸易指标国际排名大幅提升。今后将深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举措,抗疫期间采取的“绿色通道”、“零延时”验放等好的做法将继续坚持下去。我们还要大力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制度,这一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国外享受到和国内一样的通关便利,降低10%以上的物流成本。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42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互认,这在世界上是最多的,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这项工作。

  二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海关总署将举全国海关之力予以支持。在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基础上,将抓紧出台自贸港口岸布局方案,为全岛封关运行打好基础。制定实施“零关税”设备、运输工具等政策配套监管办法,促进早期收获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三是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去年,国务院出台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21条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推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试点1年多来,企业减少税负4.8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引导更多的企业、更好的项目入区发展,用好综合保税区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和国家级新区、开发区、高新区设立综保区,进一步发挥好综保区稳外贸稳外资这一重要的经济增长平台作用。

  四是大力支持跨境电商。海关总署先后推出了跨境电商退货政策和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改革措施,使跨境电商商品进得来、出得去、退得了。下一步,将继续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改革,重点支持企业设立海外仓并开展批量出口业务,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升货物配送速度,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促进我国跨境电商“买全球、卖全球”。

  释放改革红利,集聚外贸新动能

  记者:刚才您提到了跨境电商,作为外贸新增长点,海关如何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

  倪岳峰: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在线成交进出口总值6044亿元,增长6.7%,增速明显高于同期整体进出口情况。跨境电商货物主要是消费品,境外电商平台销售是跨境电商出口的主要模式,美欧是出口主要目的地,日美韩是进口主要来源地,珠三角、长三角是跨境电商进出口最活跃的地区。

  海关监管制度改革必须顺应市场主体的需求来开展。针对跨境电商发展中遇到的瓶颈,海关总署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

  一是出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改革措施,首次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单列监管方式并配套通关便利化措施,助力国货直通全球,推动跨境电商从个人海淘(C2C)、商业零售(B2C)迈入B2B规模化卖全球时代。

  二是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打通出口退货通道,解决出口企业后顾之忧,助力企业大胆卖全球;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措施,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导致物流延迟影响,促进完善跨境电商售后服务体系。

  三是积极支持中欧班列拓展业务范围,利用中欧班列运力运输跨境电商商品。疫情期间,海关积极支持邮政部门开通进出境临时邮路,累计开通临时出境口岸15个、临时进境口岸13个,积极疏运进出境邮件和跨境电商商品,全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下一步,海关将继续做好跨境电商监管与服务,加大对跨境电商支持力度,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使跨境电商商品进得来、出得去、退得了,促进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

  统筹两个市场,支持加工贸易转型

  记者:在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方面海关做了哪些工作?出口转内销会不会对外贸数据有所影响?

  倪岳峰:今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球市场萎缩,加工贸易企业订单减少,面临严峻挑战。为此,海关总署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限制:

  一是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切实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

  二是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将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三是发布《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申报纳税办理时限的公告》,进一步放宽内销纳税时限,允许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我们认为,加工贸易转内销后不会对外贸数据产生实质性影响。一直以来,加工贸易都以“两头在外”为主要形态,内销比例相对较少。今年上半年,加工贸易内销货值占加工贸易进口货值的比重仅12%左右,与我国庞大的加工产能和市场规模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外贸企业发展空间更为广阔,产业链供应链运转更为畅通,有利于我国外贸进出口促稳提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更大发展。企业有活力,外贸才有动力。下半年,我们还要针对企业需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税款支付、信用管理、通关便利等方面的帮助,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全力以赴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顾 阳)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