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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韩国非洲猪瘟传入 海关总署发布6条预警措施

2019年09月19日 18:40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9日电 19日,中国海关总署在官网发布关于防止韩国非洲猪瘟传入的警示通报。警示通报包括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韩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等预警措施。

  中国海关总署指出,近日,韩国官方通报该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本警示通报。警示通报包括6条预警措施: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韩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二、加大对来自韩国的寄递物和旅客携带物检疫查验力度。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韩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韩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海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警示通报显示,涉及产品为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中国海关总署表示,本警示通报在作出调整前一直有效。(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冯虎)

防止韩国非洲猪瘟传入 海关总署发布6条预警措施

2019-09-19 18:40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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