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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时候的托儿所要回来了!你会安心生娃吗?

2019年05月14日 20:3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大家都希望可以科学育儿,让婴幼儿们快乐成长,现代社会中的正规托幼机构对此责任重大。但是你知道吗?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婴幼儿在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近80%的婴幼儿是由祖辈参与看护和照料,社会普遍反映家庭婴幼儿照料负担较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没人带孩子”更是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突出因素。

  如何让3岁以下婴幼儿得到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照料?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同时,对有婴幼儿的家庭提供支持。

  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有助于缓解家庭的育儿难题,进一步保障全面两孩政策深入实施,也将促进刚起步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对虐童现象“零容忍”

  近年来,托育行业出现的一些“虐童”事件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如何确保婴幼儿得到安全妥善的照护?

  “3岁以下的婴幼儿是特殊群体,没有自理能力,所以需要我们格外地投入爱心和精力去照护。目前设置婴幼儿照护机构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所以有人担心会不会出现质量问题,监管过于宽松。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实行备案制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不进行行政许可不等于放松监管,相反,这要求我们管理要到位,服务更要到位。”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说。

  于学军介绍,《指导意见》针对监管问题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包括强化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国家卫健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指导意见》附有17个部门和单位的分工,各个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监管职责。

  于学军说,《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并且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要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虐童现象“零容忍”,对相关人员实行“终身禁入”,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发展。

  加快专业人员培养

  师资不足、缺乏相关培训是托育服务供需不足的重要原因,这些问题该如何解?

  《指导意见》提出,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王晓君介绍,人社部将大规模地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扩大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指导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且将把育婴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等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培训目录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目录中。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王岱表示,教育部门将围绕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需要,在即将印发的《新版中职专业目录》中增设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积极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护理、早期教育等专业。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中将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作为重点领域予以推进。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同时,在母婴照护领域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开发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等。

  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服务

  我国有3岁以下婴幼儿(不含3岁)5000万名左右,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共同推进。目前,各部门职能分工已经明确。

  “国家发改委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我们总的考虑是,按照‘规划统筹引领、政策组合发力、试点示范推进’的思路,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表示。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组织各方力量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前期研究,接下来将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同时,通过政策支持、用地保障、队伍建设、信息支撑、社会支持等保障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目前相关实施方案正在研究制订中。

  据住建部标准定额司负责人田国民介绍,住建部在今年年初启动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修订工作。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进一步完善托儿所规模、建筑空间布置,进一步完善托儿所安全方面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托儿所活动场地面积、设施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力争今年下半年发布。

  该怎样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也有不少好的建议:

  政府采用合理补助、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办学,还可以启动孵化项目,帮助、引导有条件的机构参与到托育公共服务中,同时,举办托育服务专业培训,招收对此感兴趣的人员及在家带孩子的妇女,促进就业。此外,社会上的公益组织也可参与到婴幼儿托育服务中,在满足公共基本需求的同时,提供差异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各类型的需求。

  (经济日报经点科学工作室出品 记者:吴佳佳)

(责任编辑:冯虎)